律师刘宗欣侵害吴欣盈隐私权 法院判赔35万元
#div-gpt-ad-1503996040247-0 > div { margin: auto; display: block !important; }刑事部分,检方依妨害秘密罪起诉林与律师刘宗欣、二名征信社业者,台北地院审理认为,林取得老婆的行程资讯,都是公开性质,去年判4人无罪。可上诉。刑事判决指出,GPS没有录音功能,吴欣盈被录到的行程并非不公开活动,也没有要遮蔽的意思;吴女行踪虽被掌握、但征信业者拍到她在饭店走廊、在对外营业公司的透明玻璃门内、坐在计程车内,都不算是隐私的活动。此外,吴欣盈的座驾、司机由大永公司管理,吴女每次出车、每周行程包括车辆每日行程、行车路线都会告诉大永,林知延从二○一三年九月八日到十二日嘱托别人装GPS,记录的都是老婆未隐匿的行程,与一般跟车追踪没有差别,与无故在私人车辆上装GPS窃录私人非公开活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