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黃大海 宜賓觀察 曹洋)4月12日,高縣公安局官方微博“高縣公安”消息: 2019年4月11日17時許,我局民警在沙河鎮辦案時,抓獲涉案人員餘某、湯某。其後,湯某交代還有一名同夥,兩名便衣民警立即前往實施抓捕。在湯某交代的地點,民警發現一可疑人員,遂出示警察證展開盤問。因該人員拒不配合,民警遂依法將其帶回沙河派出所開展調查。經查,該員系某中學學生,無違法犯罪行爲。我局庚即將其釋放,並向事件當事人及其家屬道歉。

  目前,我局督察部門已介入進一步展開調查。

  在此,我們再次向事件當事人及其家屬真誠道歉,也歡迎媒體和公衆對我局的執法行爲開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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