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買房的人非常多,但買房不是一件小事,所以在買房之前一定要非常的謹慎,很多人都知道這一點,所以就傾向於熟人介紹,認爲這樣的話就一定不會上當受騙,但熟人也要看是什麼樣的熟人。今天我們要說的也是一件跟熟人有關的事情,有一名女子通過自己閨蜜的介紹花146萬買一套房子,可是等到女子看到購房合同上的價格時傻眼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袁女士想買套房子,剛好有一個閨蜜是在房地產中介工作,在這個小姐妹的介紹下,袁女士來看了一套房子,覺得周圍的環境各方面的條件都不錯,於是就交了5萬元的意向金,隨後還簽下了購房合同,交了房款,這套房子的全款是146萬。兩個月之後,開發商把合同寄給袁女士,這個時候袁女士又仔細看了一遍購房合同,一看到上面的價格時卻怒了。

  在這個購房合同上顯示的房款是126萬,比袁女士實際交的房款整整少了20萬,袁女士只記得當時對方存20萬抵30萬,但並沒有說這20萬是幹什麼的。之後袁女士在合同裏面發現了一張服務協議,對方就是把這20萬歸在了服務協議裏面,袁女士覺得不能接受,氣憤之下選擇曝光,記者迅速趕往現場瞭解情況。

  袁女士告訴記者,這所謂的20萬的服務費,其中還有9萬落在了小姐妹的腰包裏面,這更讓她覺得氣憤,還說什麼好姐妹。隨後記者聯繫到了對方的一位負責人,負責人表示當時具體的情況雙方都有自己的解釋,但都是空口無憑,因此雙方最重要的憑證就是這種服務協議,既然有這張服務協議,而且袁女士已經簽了字,那就說明袁女士是同意的。

  如果袁女士還有什麼不滿意,建議袁女士走法律途徑,袁女士的處境和心情大家都能夠理解,知道袁女士當時是因爲一時疏忽,所以就沒有對購房合同的內容看清楚,但如果真的走法律途徑,最重要的還是要看證據,所以袁女士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說明對方在購房之前對自己有誤導的行爲,也很難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大家對袁女士遇到的這件事情又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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