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女被告離開住所三天到內地

年輕夫婦疑於上月各自離開位於元朗新田的住所,疏忽照顧女嬰致其死亡,女嬰母親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因控方需時完成女嬰的驗屍及毒理報告,案件押後至11月2日提堂。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增加被告的保釋金至2萬元,另須遵守宵禁令,期間不得離港及不準接觸控方證人。

趁夫及女兒睡覺離開住所,女子涉疏忽照顧女嬰致死。資料圖片

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於上月21日,丈夫及女嬰同在住所睡覺時離開到內地,回港後發現女嬰已失去知覺,送院後證實不治,丈夫則不知所終。經警方調查得知丈夫於涉事同日晚上經羅湖口岸離港,至今未歸。

控罪指20歲自稱家庭主婦的被告盧殷童於上月21日至23日期間,在新田東鎮圍作為3個月大女嬰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卻故意使女嬰受到不必要的忽略或虐待,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嬰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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