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斬人卻自己反被人斬死,哪斬死人的屬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人呢﹖

死者當時躺在馬路上等候救援 (網上圖片)

8月27日,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宗行車突,一輛寶馬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在紅綠燈前發生輕微碰撞,寶馬車上走出一名男子,推撞騎電動車的男子,回身至車內,取出一把刀。另一角度的監控視頻顯示,寶馬男多次用刀背拍打騎電動車男子。兩人在糾纏中,寶馬男手中刀具掉落,被身穿白色襯衫的騎電動車男子撿到,並使用砍刀反殺

事發的馬路口,紅圈為騎電動單車男子 (網上圖片)

最後兩人雙雙送院,「寶馬男」最終傷重死亡,檢刀殺人的男子,在向警方錄口供途中,得知「寶馬男」死訊,這一刻真真正正地感到害怕,立時崩潰大哭。於海明說,他從來都沒想過會殺人,在他看來,殺人是要填命的。

雙方在路上打鬥,單車男持刀斬寶馬男 (網上圖片)

他表示,當聽到死訊時:「當時腦入面嗡了一下,感覺就死了,跟做夢一樣。」

斬死人的兇刀 (網上圖片)

死者名叫劉海龍,今年36歲,是甘肅人。此前,劉海龍曾多次因搶劫盜竊敲詐等罪獲刑。自2001年至2014年,劉海龍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計達到9年半。

死者劉海龍 (網上圖片)

此事也引發關於電動自行車車主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的法律討論,有律師表示,自行車車主面臨生命危險,執跌落地下把刀反抗是正當防衛。

電動單車男於海明聽到寶馬男死訊即大哭 (網上圖片)

有爭議的是,寶馬車主倒地繼續追砍是否屬於正當防衛,這就要考察當時所處環境及自行車車主此時的主觀意圖。

最終法庭判於海明是當防衛,無罪釋放 (網上圖片)

終於在9月1日,法庭判電動自行車車主於海明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當場釋放。從胡意傷害到正當防衛,於海明經歷力了人生最難忘的五個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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