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2月30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永豐金2016年涉鼎興牙材詐貸案、2017年又捲入三寶超貸案,卻接連傳齣違法解雇揭弊者的報復行為,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30日召開“吹哨者保護未立法,揭弊者持續遭迫害”記者會,永豐金職員李小姐齣席錶示,金管會始終不願保護揭弊者、刑事局更配閤永豐金調查她的隱私。

因參與揭發2起案件而遭報復的李小姐錶示,2016年時永豐金懷疑她參與揭發鼎興牙材詐貸案,因此被列入黑名單,她不願配閤說謊欺騙外資股東、分析師而被趕齣部門,隔離在不同樓層,整個辦公區域隻有她一個人,電腦、電話都被監控;也不讓她參加任何會議,導緻跟不上公司業務現況,隔離久瞭就會失去工作能力,最終被強迫淘汰。

李小姐說,雖然金融業不會再有她的容身之處,“但我不要良心不安,變成連自己都看不起的人”,因此站齣來揭露真相。
李小姐說,雖然金融業不會再有她的容身之處,“但我不要良心不安,變成連自己都看不起的人”,因此站齣來揭露真相。(袁世鋼/雪花新聞)

李小姐強忍著淚水錶示,公司電腦有區分使用權限,且明知她不懂電腦、遵守權限,卻故意把正常的瞭解業務指控為妨害秘密,違反《金控法》、《銀行法》,甚至觸犯最輕3年以上徒刑的特彆背信罪。她質疑,永豐金不須證據,隻要羅織罪名,就能讓警方配閤調查她的隱私,甚至以被告身份傳喚、偵訊,國傢機器竟能被財團利用。

李小姐說,永豐金對外宣稱依金管會規定建立揭弊者保護機製,事實上卻用司法迫害揭弊者,但金管會隻聽永豐金單方麵說法,對於報復行為不製止也不追究。永豐金是管理1.8兆大眾資産的金融機構,“大眾的存款不能被掏空、銀行體係不能這樣被敗壞,不是嗎?”雖然金融業不會再有她的容身之處,“但我不要良心不安,變成連自己都看不起的人。”

律師徐仕瑋錶示,如果“揭弊者保護法”通過,企業不能對揭弊者進行人事上不利待遇;針對李小姐的情況,她從2016年被冷凍,辦公空間空無一人、無交談對象、被監控監聽,這是非常明顯的人事上不利待遇,但金管會在107年就訂瞭《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製及稽核製度實施辦法》明定企業不能者樣對待揭弊者,金管會卻仍無作為。

律師徐仕瑋錶示,現行的管理辦法或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都沒有對永豐金采取的司法迫害進行規範,因此可以研擬增補入法。
律師徐仕瑋錶示,現行的管理辦法或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都沒有對永豐金采取的司法迫害進行規範,因此可以研擬增補入法。(袁世鋼/雪花新聞)

黃國昌則強調,不論是被違法解雇的永豐金證券前財務長王國英,還是麵臨刑事自訴的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晉源,經過他在立院的數度質詢,金管會還是沒有任何作為。“偵九隊何時開始辦《銀行法》、《金控法》?”,黃國昌說,希望刑事警察局知所分際,不要麵對自己的老長官,不要淪為金控打手。

黃國昌感嘆,過去3年多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司法法製委員會監督,有很多弊案,如果沒有內部吹哨者站齣來提供資訊是不可能揭露的。他認為,保護吹哨者是第一重要的,如果沒有吹哨者,社會上就會有更多無辜的受害者,而受害者有可能是國庫、一般投資大眾、消費者乃至於在火車上的乘客。

不過,永豐銀行發齣聲明錶示,李姓員工是前總經理張晉源秘書,張晉源纔是主要揭弊者,李姓員工被公司隔離並非事實;李姓員工涉嫌違背職務下載及列印公司機密文件,為防止相關資訊被競爭對手利用,對公司或客戶造成損害,纔嚮司法機關報案,以維護公司治理,並確保股東權益。任何違法行為不能以所謂揭弊者自居無限上綱,企圖免除司法責任。◇

責任編輯: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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