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陝西省佳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白會武涉嫌受賄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漢中市人民檢察院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會武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漢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白會武在擔任佳縣財政局局長、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佳縣政協主席、佳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及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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