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15:38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以生產雨衣出名的股票上市公司達新公司,被查獲中港廠繞流偷排含高濃度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另有不實申報及逃漏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情形,除繳回6871萬4793元不法利得,台中地檢署將中港廠3名歷任、現任廠長及負責申報空氣物染防制費人員共4人,以觸犯空氣污染防制法業務登載、申報不實及刑法詐欺得利等罪嫌提起公訴,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大隊長李金福表示,接獲檢舉指達新公司將緊急狀況時才能使用的備用煙囪不定期繞流偷排製程廢氣,並有不實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所去除的空氣污染物數量以逃漏繳空氣污染防制費的情形。

李金福表示,由於高濃度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廢氣無色,肉眼看不見,環保單位利用科學儀器FLIR(紅外線熱影像儀)監控半年確認偷排事實,台中地檢署去年7月21日發動聯合查緝行動當場查獲該廠繞流偷排廢氣行為,檢察官王銘仁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調查局台中市調處搜索查扣相關物證,台中市環保局計算達新中港廠8年內漏繳空氣污染防制費計6871萬4793元。

8月1日施行修正後的空氣污染防制法,對於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者,提高罰金至新臺幣500萬元以下,對於繞流偷排廢氣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者,提高罰緩至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同時新增繞流偷排等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限值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刑責規定。

  • 繞流偷排廢氣管線及煙囪全景。(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提供)

    繞流偷排廢氣管線及煙囪全景。(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提供)

  • 環保單位利用科學儀器FLIR(紅外線熱影像儀)監控將近半年確認偷排事實。(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提供)

    環保單位利用科學儀器FLIR(紅外線熱影像儀)監控將近半年確認偷排事實。(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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