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只要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以上(即107年8月11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106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且至107年9月10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沒有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都可自107年9月10日至107年10月12日可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各辦事處,及勞動部四樓服務臺等地點索取申請表,進行申請。

另外也可上「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全民勞教e網」(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書表,也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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