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海燕

今年3月25日是我國第24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

每年,兒童安全事故屢見不鮮,令人心痛!“交通事故、溺水觸電、燒燙傷、運動損傷……”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有80%的意外傷害可以避免。(3月27日《海峽導報》)

有80%的意外傷害可以避免,但現實生活中,一些可以避免的傷害依然發生,這真是一種悲哀與硬傷!

孩子不安全,家長受煎熬,社會受損失。所以,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必須劃重點,爲此專門設立安全教育日也確有必要。

在關乎孩子安全問題上,家長可能存在兩種誤區:一是對孩子關懷備至,像老母雞保護剛孵出來的小雞,恨不得分分秒秒都將它放在自己的羽翼下。二是缺乏一定的風險意識,雖然社會上不時出現孩子溺亡、觸電等意外事故,但是,某些家長只將它們當成故事來聽,從心底抗拒將這些事故跟自家孩子掛鉤。

中小學生當然需要家長全面保護。但是,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而且天性活潑好動,家長總不可能永遠將其系在身邊。因此在安全問題上要授之魚,也要授之以漁。成人既要加強監護,給孩子營造安全的環境,同時也要將某些事故作爲安全教育的教材,讓孩子樹立風險意識,具備一定的自護能力。

做家長的都不希望孩子出事,甚至不願意任何意外跟自己的孩子有任何牽扯,覺得這樣“不吉利”。但家長在盡力迴避的,往往正是對於孩子安全威脅最大的。想要孩子萬無一失,那就必須從一些安全事故上汲取教訓,只有正視隱患,查漏補缺,全面地紮緊安全籬笆,纔可能讓孩子遠離事故。

除了個別不可抗拒的事故之外,很多時候,孩子出事與家長教育不當、監護不力有直接關係。所以筆者以爲,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其實,教育的對象不僅是中小學生,更有中小學生的家長。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次,但是,家長、孩子對安全知識的吸收應該是動態的,是常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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