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份應急管理部下發了注安職業資格制度、考試辦法、考試大綱徵求意見稿。雖然是徵求意見稿,但是考試的政策方向和框架基本定了,想要知道具體的實施時間,大家等官方的正式文件下來就知道了。在此之前,我們一起先來解讀一下意見稿中提及的整體政策變化,讓大家備考也能有個方向。

註冊安全工程師

註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經註冊後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和提供安全生產專業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急管理部共同制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與監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與監管。

1.報名條件

根據最新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徵求意見稿)中獲悉,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5.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博士學位;或具有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6.取得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2.免試條件

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中級)報考條件,已評聘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經過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大學本科畢業生,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

3.報名及考試時間

2019年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報名及考試時間已公布,於2019年11月16、17日舉行。

4.考試科目

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中級)按照專業類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共科目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專業科目為:《安全生產專業實務》。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類別。

實行分卷考試,考生在報名時應根據工作需要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煙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石油天然氣開採、電力等行業的考生應選擇其他安全專業(不包括消防安全)。

試卷結構:

公共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題型為客觀題,分為單項選擇和多項選擇。

7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專業實務(安全生產專業實務):

題型為專業技術部分和專業案例部分。

專業技術部分佔分值為30%,均為客觀題,專業案例部分佔分值70%,其中主觀題佔60%,客觀題佔10%。

5.考試大綱

目前2019年考試大綱暫未出台,今年7月份應急管理部下發了考試的徵求意見稿,基本等同於正式文件。考生可參考此文件規定備考。

6.報名辦法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並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文件。

7.考試周期及成績管理辦法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考試成績原則上在考試結束後兩個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台(cpta.com.cn)和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布。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8.證書管理

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中級)。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急管理部共同用印,中級在全國範圍有效;初級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跨區域認可辦法。

9.安全工程師執業範圍

依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二十六條,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範圍包括:

(一)安全生產管理;

(二)安全生產技術;

(三)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與分析;

(四)安全評估評價、諮詢、論證、檢測、檢驗、教育、培訓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

【解讀】政策早已發布,徵求意見給也有了,2019多半會改革了。教材更換,報名條件未知。整體來看,還是欣慰的,無論安全的現狀如何,安全生產行業不斷被重視的大趨勢是不可否認的。2019年安工改革意見稿的發布起碼證明了注安考試改革已經邁出了第一步,相信國家還會陸續出台詳細政策的,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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