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本月一日起開放在陸生活的國人申辦居住證,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表示,正在研擬修法,擬要求領用居住證的民眾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的義務,否則將面臨罰鍰。

邱垂正表示,申領大陸居住證的國人,可以託他人代辦申報,不用親自回臺辦理。他表示,申領大陸居住證的國人若未申報,將會有相關罰則,陸委會研擬以行政罰的方式,也就是罰鍰,透過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方式,讓配套措施更加完備。

邱垂正說,陸委會能體諒部分國人,因在大陸工作或求學,基於生活方便考量申辦居住證,但這是陸方透過經濟、社會融合,企圖削弱中華民國主權的統戰作為。因此陸委會近日已陸續邀請專家學者研擬修法,採取申報登記制。

他說,國人領用大陸居住證,無須在大陸入籍,不會違反兩岸條例,目前行政部門規畫領用居住證的國人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的義務。

陸委會昨公佈的「因應大陸對臺卅一項措施成果報告」也指出,國人赴大陸的個人風險包括人身自由及安全風險、兩岸法律競合風險、個人隱私權易受侵犯、個人權益受社會信用評分制度侵害等。以隱私權為例,陸委會指出,大陸官方建置「天網」系統雖意圖建立「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但強大的監控功能,對有意赴大陸就業或就學的臺灣民眾也會產生一定風險。

陸委會指出,大陸今年五月在全境試行「社會信用體系」,大量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作為個人信用評分的指標,藉以全面監控、管理大陸民眾及境外人士,這種體制風險影響個人自身權益,國人對後續發展應多加註意。

陸委會表示,陸方提出對臺卅一項措施的相關作法,部分涉及兩岸公權力事項的相互配合,不僅不是陸方作為可片面達成,且恐陷國人誤觸法網。陸方近期更以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理由,限制言論及人身自由變本加厲,強迫政治認同,已造成國人赴陸投資、就學、就業、任教等諸多風險,陸委會提醒國人及企業,務必注意赴陸發展與日俱增的風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