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文之前違反了知乎的某些條文,故此重新編輯發布

很多剛入行的新人完全沒有法律意識,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做違反犯罪的事情。做大了,賺錢了,才漸漸的從朋友/客戶/百度/新聞瞭解到行業裏嚴重的法律風險,然而此時此刻,有關部門的相關係統裏已經記錄好了你的名字~

故此,我希望在此給很多未來的小海盜們留下一份禮物 《海盜刑法普及》

「我」傳授/出售給別人方法、渠道、技術,可以嗎?

答:不可以,請參考傳授犯罪方法罪

只要是你主觀上目的是教別人犯罪,那你就觸犯了本條法律

例子:」海盜A:出售盜刷CVV方法,完美過風控「

海盜A直截了當的表明了他想教導他人進行信用卡詐騙的目的,他所傳授的方法無任何其他用途,而僅能用於犯罪,那麼他的行為也會被認定為犯罪

我」黑喫黑,國家管嗎?

答:如果另一方以某種神奇的方法去報了案,有關部門立了案,那就管。

原因:即使對方也是不法行業,他們也依法享有公民基本的權利。有關部門有責任有義務去執行刑事調查,並且報案的時候,民警也無法區分對方是否是做正規生意的呀~

典型的例子:

涉賭的棋牌遊戲,被查封之前,美其名曰「遊戲公司」

涉黃的直播平臺,被查封之前,美其名曰「在線視頻公司」

警察叔叔們其實有時候知道這些報案者也是壞人,但是沒有證據之前是沒辦法抓他們的

我」當別人的代理,違法嗎?

答:違法,這屬於從犯。被抓流程基本上是這樣子的

主犯被抓→小代理分批落網→大客戶落網

客戶被抓→一個小代理落網→主犯被抓

一個小代理落網→主犯被抓→小代理分批落網→大客戶被抓

如果你的上級做的不是合法生意,那麼你也存在被抓的風險

我」被抓了肯定能被很快放出來的吧?好像身邊人都是?

答:取決於你是否初犯以及對社會的危害性。

在幾年前國家對計算機這一塊法律鬆懈的時候是這樣子的,但是現在不是了

國家現在嚴打網路犯罪

」我「被抓了是不是交錢就能出來?

答:別怪我說的狠,千萬別信這種屁道理。我不知道這是哪個畜生教出來的歪斜思想,按照這種說法,豈不是詐騙了幾個億的可以一直不停的詐騙下去,光明正大的在國內做,逍遙法外?別以為自己有個幾十萬幾百萬的就真能算個人物,不然為什麼大黑產要全跑到國外去做?

」當你失去自由的那一刻,你才知道錢是多麼沒用「——潛逃海外不知所蹤的老友A6

」我「才賺了幾萬塊錢,肯定關幾個月就出來了吧?

答:您想的太美好了!幾萬塊已經可以算嚴重了,定罪基本上3年以上

詳情參考: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25000元即可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5年起步

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5000元即可認定為情節嚴重,3年起步

詐騙罪50000元即可認定為數額巨大,3年起步

開設賭場罪 涉賭金額50000元可以認定為情節嚴重,3年起步

」我「未成年,做這個賺賺零花錢肯定沒關係吧?

答:您想的太美了!滿16歲的未成年人就得負刑事責任!

即使未成年有折扣30%-50%的折扣,青春被剝奪個2年就夠你喝一壺的!更別說缺乏教育導致的後期社會生存問題

」我「在風頭緊的時候躲起來,松的時候出來做,行不行?

答:不行,風頭的鬆緊是由國家的政治態度決定的。然而抓不抓你,則是取決於是否有人報案。只是快速死亡和慢性死亡的區別,最好還是不做。

」我「賺的錢放在別人那裡,會不會被沒收?

答:不行,參考《公安追繳贓款的規定》 只要是你賺來的贓款,都應當被合法的追繳

」我「覺得在看守所裏過的日子不錯?

答:神仙你好,大神受我一拜!小弟我甘拜下風。

還有關於律師。有了問題,請的越早越好……哪怕被打,忍著,等到律師教你應該怎麼說對的話。別自作主張的胡說八道!

不是每個說自己是你朋友的人,就真的是你朋友

下面貼出行為對應的刑事罪名

滲透拿站-非法入侵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出售數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

掛馬/種馬-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提供/出售穿牆工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DDoS攻擊-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博彩站的技術/伺服器供應商-開設賭場罪

銀商-開設賭場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詐騙罪

偽基站-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

盜刷CVV-詐騙罪

薅羊毛-詐騙罪

釣魚網站-詐騙罪

製作遊戲外掛-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製作木馬/病毒/遠控/集羣-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這是憑藉我現有的知識能夠想出來的,評論區歡迎補充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在下面補充,有問必答!

我後悔當年我還是一個小海盜的時候,沒有哪個人具體的和我講解法律方面的利害。

當做成了海盜船長,被皇家海軍通緝,才後悔不已。

僅以此文獻給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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