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志霖

沒有統戰需要,中共統戰部成立的出版社會幫忙出書給稿費?

臺北地檢署日前偵結陸生共諜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王炳忠、侯漢廷等人,王炳忠等人舉行記者會,王炳忠怒嗆「有種就公開審判」;王炳忠說,自己沒有破壞國家安全,也沒有收受大陸黨政軍機構的資金支持成立相關組織,北檢起訴資料也證明「沒有一刀斃命的證據」,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新黨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安定,只是在拼小說與想說的故事,更一再重申,去年北檢在王炳忠住家搜出大量外幣,是在中國大陸出書的稿費與版稅,誤導大家,好像只要是拿版稅就都沒有法律問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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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在中國大陸著作封面(圖/沈志霖提供)

先別說王炳忠是暢銷書作家嗎?他的書又能賣出幾本?我想請問王炳忠:收受大陸黨政軍機構的資金的定義是甚麼?中共統戰部成立的出版社算不算大陸黨政軍機構?收取中共統戰部成立的出版社給的版稅算不算拿大陸黨政軍機構提供的資金?若沒有統戰需要,中共統戰部成立的出版社會幫任何一般的臺灣人出書嗎?

王炳忠別想誤導臺灣人民!

的確,王炳忠於2016年在中國大陸出過一本書,書名叫「我是臺灣人,更是中國人」,內容極盡吹捧統一思想、驕傲的配合中共統戰,此書是由中國出版集團公司的華文出版社出版、發行,華文出版社是一家位於北京市的中國出版社,成立於1987年,為中共中央統戰部直屬事業單位之一,2010年成為中國出版集團旗下出版社。其出版的書籍主要包括統戰工作文件匯編、社會科學專著、海外華人文藝作品等。其口號為「傳承中華文化,凝聚民族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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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宣稱家中遭扣的現金,一大部分是賣書的稿費

因此,收取中共中央統戰部直屬事業單位之一的華文出版社的稿費,當然等於變相收受中國大陸黨政軍機構的資金。在臺灣主張統一、鼓吹統一、心向中國、甚至高舉五星旗…這些當然合法。問題是,一邊主張統一、一邊變相拿取中共黨政軍相關組織的金錢,就有違法之虞了。如果王炳忠口中、心中的「腫花敏鍋」根本不是臺灣,有種挑戰臺灣人的底線,就自己勇敢面對司法,不要再拿版稅說嘴、混淆視聽了!

 

《作者簡介》沈志霖,曾任臺灣青年公共事務協會理事長、民進黨中央黨部青年委員、臺灣聯合國協進會監事、臺灣青年民主聯盟中常委。現任臺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王世堅議會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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