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司法四等書記官/張桂芳

文化大學/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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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成績

國文  58   (作文:34/公文:12/測驗題:12)

法學知識與英文  66

民法概要  29

刑法概要  52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47

法院組織法  59

平均:51.83   (成績排名:117)  (錄取標準50.00錄取)

 

【前言+背景】

臺北某私立大學法律系畢業,大三下時曾補過司法官律師,在校期間曾考取不動產經紀人證照以增加法律系畢業後出路。大學畢業後發現律師司法官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及漫漫長路,決定報考司法特考書記官,因為大三升大四時時期不務正業的考了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大四畢業隔天考了地政士考試,讓我除了民法之外久久沒碰到其他法律科目。

畢業後那年全部打掉重練。法律系畢業已聽聞好多人甚至親朋好友說,法律系畢業應該:「很好考…」其實國考這條路不是法律系畢業就一定考的上,我只是比別人早些知道這些科目大概而已,且大學上課老師不太可能教的完,很多東西需要靠自己。 

【成績分享】 
    104年在家裡附近志光數位學院上完課考試,天真以為老師說考古題要看的意思是看書記官的題目,於是把他看很熟。第一年成績49…
    105年成績:決定不補正規班,直接補題庫班加送總複習,其他時間自己唸書,離錄取標準差了1.5分 

國文:46(作文:26/公文10/選擇10) 

三合一:68 

民法:60 

刑法:32(14/8/7/3) 

訴訟法:52 法組:59 

*第三年成績(錄取):來臺中學儒補面授 

國文:58(作文34/公文12/選擇12) 

三合一:66 

民法:慘烈 

刑法:52(7/16/14/15) 

訴訟法:47(11/18/10/8) 

錄取標準:51.83(錄取標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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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分享】

一、國文:

    曾上過林嵩老師的課,第三年到臺中補習上的老師是江河。

    臺中學儒對考生很用心,舉辦很多講座讓考生考前不慌張。而我公文格式也照著江河上課方式寫而已。作文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前兩年我都很懶的寫作文練習,加上自己作文很差最多隻能寫兩頁,但今年我逼迫自己一定要寫給老師看,所以我報名學儒的作文班,作文班是老師上完課後當天講義最後一頁有題目要你當場寫,這真的很刺激,雖然可以參考資料但寫完給老師看過後還是很凌亂。所以我回家後再重寫把作文改到完整點給老師批改,很謝謝老師用心批閱提出問題讓我能好好改善。五堂課寫了五張,考前看自己寫給老師改過的,背些佳句,還有江河老師強調的例子要夠多才能寫多。於是我今年終於寫了滿滿四頁,作文分數終於突破30 。
二、三合一:

      法緒程怡/憲法韋伯,三年來都是,三合一也很重要,是可以救其他法科的科目。我會把三年來各科法緒憲法題目印下來寫,做錯了找答案,作成勘誤筆記本。英文就看英文雜誌 
三、民法:

      第三年在臺中補習是袁翟,袁翟老師在課堂上會舉很多例子讓同學思考,還有老師的題庫本講義很有用,民法五大編就有五本,我每本都看五遍以上,每看一次就做一次記號,最後甚至把答案遮住寫大綱再對答案。直到考前就把會的直接不看,只看自己常錯的。2月開始每週寫兩題題目給老師批改,很感謝老師用心批閱提出問題。

    考前2月到5月學儒有進階班,師資是關欣老師授課,老師的講義很受用,講重點中的重點,把同學比較難理解的法條分析畫圖在黑板。上課時老師也會解題給同學看,打破以往自己的寫題架構。在學儒11月時有開礪金班課程12堂,此課程是會給授課範圍,上課前考試,晚上上課解題。增加自己練習題目,並同時知道自己盲點及臨場感。 
四、刑法:

      前兩年都太緊張寫的答案很凌亂,加上大學時期弱科是刑法,今年改變唸書方式,除了修法部分必須很熟外,再來就是練習題目並學會找爭點。所以我參加中儒開的礪金班,跟民法一樣,下午先考試晚上在上課,礪金班一定要來考試纔有意義,如果抱持著上課就好的心態,不練習寫題目,那看再多永遠不是你自己的文字,且練習寫題目可以增強臨場感,並加強印象。 
五、訴訟法: 
(一)民訴:

      第三年在中儒師資是林翔老師,老師教學結合實務與學說,適合初學者對民訴的鳥瞰,上課課本很受用附有題目及解答供學生參考,且老師教到一個段落也會講解題目作為該章節複習之用。4月時有進階班,老師是楚哲,老師是以講義授課,將民訴做相關整合,上課時在黑板畫出體系表,瞬間打通對民訴的理解。老師的講義附有完整擬答,有條理的寫法,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二)刑訴:

       除了修法很重要必須很熟外,刑訴念法上我有買分科法典,將上課體系寫在法典上,在最後階段時不用再攜帶厚重課本而是直接以法條為主及上課整理的體系,減輕負擔。在中儒也有上礪金班,加強自己的寫作及增加臨場感。 
Ps.民刑訴各50分其實很難抓考點,等於全部都要唸,不能有僥倖心態。萬一考了,就後悔莫及。 
六、法組:

       這科的法條除了法院組織法外,還有法官法、憲法、大法官釋字。我看歷年來考古題(95-105年)試著自行找答案,並寫出大綱,在與公職王答案相比,發現自己錯誤或觀念不清楚的地方再加強。其實這科算背誦大於實例居多,但背誦前仍須理解才容易背誦且法院組織法總共114條一定要背的很熟,熟練後看法官法就比較輕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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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書方式】

       第三年到臺中後,在過年後2月開始衝刺,距離考試只剩半年時間,壓力遽增。我在每一科,每唸完一個段落,我會在上面做記號,各科準備一本自己看的下去的解題書,將解答遮住,找爭點列大綱,再與解題書答案做比較,如果有自己遺漏的爭點就做記號或是回去翻上課講義。每本解題書用這種方式做了三遍以上。

    在今年我勤於練習題目給老師批改或是自己練習,畢竟解題書的答案都是作者的答案,自己寫的纔是真正會記住的答案,且老師批改後那些錯誤的申論題在考前都可以拿出來加強印象。可以在各科組讀書會互相討論問題,但建議人數不要太多,互相討論後若無法下定論,可以一起問老師。 

【心得】

       我發現考試不是投機,而是每個都要唸,如果考場上被突襲了會後悔莫及。今年的心態與唸書方法有所調整,考試是跟自己比,勇敢面對自己的心魔,堅持到底,雖然考前的我接近崩潰邊緣,但我告訴自己一定要撐過去,對的起家人也對的起自己。前兩年的緊張到今年告訴自己不能緊張,緊張就輸一半了,尤其自己是超容易緊張的,但考場上冷靜思考纔不亂了陣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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