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眾益傳媒資金被挪藉炒自傢股票 方正證券操作員閤謀)

記者 馬欣

2018年4月3日,中國證監會公佈瞭對眾益傳媒(831882)董事長文高永權、董事會祕書宋翼湘、監事王交英以及做市商方正證券交易員嶽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這場新三闆公司高管聯閤做市商交易員持續操縱公司股價案落下帷幕。

2016年12月2日,眾益傳媒主辦券商方正證券發布風險提示公告,稱由於眾益傳媒近日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下發調查通知書,決定對眾益傳媒進行立案調查。公告同時顯示,文高永權、宋翼湘、王交英均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於近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將接受證監會的立案調查。

文高永權是眾益傳媒大股東、實際控製人、董事長、總經理,是賬戶組實際控製人,是交易“眾益傳媒”的主要決策人;王交英是眾益傳媒股東、公司監事、採購部經理,是文高永權妻弟的妻子;宋翼湘是眾益傳媒董事會祕書、財務總監。

據處罰決定書,文高永權等人利用“劉某英”賬戶、“湖南誌道商務信息諮詢企業(有限閤夥)(以下簡稱誌道商務)”賬戶(以下稱賬戶組)進行瞭大量買入交易、發布信息等方式操縱眾益傳媒股價。其中,文高永權與賬戶組名義持有人存在關聯關係,是劉某英女婿,是誌道商務執行事務閤夥人。文高永權是賬戶組實際控製人,是交易“眾益傳媒”的主要決策人,王交英、宋翼湘為賬戶組操作人。

2015年下半年,眾益傳媒曾有兩次計劃與其他公司進行重組,文高永權均認為公司股價低於實際價值,兩次指使王交英、宋翼湘操縱眾益傳媒股價。

其中,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1日,文高永權指使賬戶組於上述操縱期間內的15個轉讓日纍計申報買入為205筆,纍計申買量為21.30萬股,纍計申買金額為314.91萬元,其中,買入成交筆數為202筆,纍計買入成交量為20.40萬股,成交金額299.66萬元。緻使眾益傳媒股價從15.11元(6月29日收盤價)上漲到18.00元,纍計漲幅為19.13%,同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係統做市指數(以下簡稱新三闆做市指數)跌幅為11.5%,偏離30.63%。

在眾益傳媒於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啓動的第二次重組計劃期內,上述賬戶組再一次操縱股價,於上述操縱期間內的22個轉讓日纍計申報買入為99筆,纍計申買量為24.30萬股,纍計申買金額為314.43萬元,其中,主動買入成交筆數為153筆,主動買入成交量為21.50萬股,主動買入成交金額為241.76萬元。同期新三闆做市指數漲幅為12.06%,偏離43.5%。

在重組計劃期內,2015年10月29日至11月23日中的8個交易日收盤前2分鍾,由嶽源配閤,“劉某英”賬戶以尾盤大量高價申報的方式與做市商方正證券成交,導緻多個轉讓日“眾益傳媒”股價齣現尾盤大幅拉昇、巨幅振動的情況,導緻股價從7.5元(2015年11月6日除權後價格)上漲至14元,纍計上漲86.67%。

據瞭解,嶽源與宋翼湘等人聯係密切,顯著高於其他做市商交易員,還對王交英、宋翼湘就賬戶的限價申報進行瞭指導或建議。

值得一提的是,文高永權兩次通過實際控製,王交英、宋翼湘操作使用賬戶組操縱股價,所用資金多為眾益傳媒藉支款,且均未能獲取非法收益。

經證監會核實,“劉某英”賬戶尾盤的高價買單成交方均是方正證券。2015年11月4日、11月13日,嶽源在盤麵無投資者高價買單的情況下,報齣高價買賣單並與其他做市商報價形成價格倒掛。方正證券還會因同時報齣的高價買入申報而以高價買入一定數量的股票,不具有經濟閤理性。

證監會認為,盡管文高永權等人未能獲取非法收益,眾益傳媒與此相關的兩次重組也未能完成,但賬戶組故意拉抬股價的行為損害瞭市場秩序,違反瞭《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方正證券的做市商操作員嶽源則未正常履職,而是參與閤謀操縱市場。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最終決定,對文高永權處以60萬元罰款;對王交英處以40萬元罰款;對宋翼湘處以40萬元罰款;對嶽源處以40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蔣檸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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