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改善计划书 遭中市府退回不排除命令机组停工
▲台中火力发电厂改善计划书,中市府表示,陈述意见正审查中,改善计划书因不符现阶段程序,会予以退回。 (图/柳荣俊摄2019.4.12)

台中火力发电厂放流水经环保局3次采样检测不合格,违规情节重大,台中市政府环保局通知陈述意见;台中市政府表示,台电虽陈述意见,还检送一份仅三页、内容薄弱的改善计划书,且欠缺改善诚意,会予以退回,预计4月15日做出处分重罚,也不排除命令中火1至4号机组停工。

环保局长吴志超、新闻局长吴皇升今(12)日召开记者会,说明中火水污染稽查后续处理进度;吴志超表示,环保局限期中火昨(11)日之前提出陈述意见,中火虽将陈述意见书送环保局,表示3月21日放流水硝酸盐氮确实有不合格情形外,另外也附上一份改善计划书,并说明1至4号机组将降载10%,同时调整空气污染防制设备的液氨注入量,并且将进行废水处理工程改善。

吴志超表示,中火空污排放量占台中市的比例,其中PM2.5占15%,硫氧化物占64%,氮氧化物占40%,这些污染排放绝对不算少,也证明中火空污的严重程度;中火陈述意见目前审理中,仅说明3月21日放流水硝酸盐氮浓度确实达标准2倍以上,该厂将进行废水处理改善。

吴志超说,环保局针对此次已确定的重大违规事实,于4月15日前做出处分决定,不排出命令1至4号机组停工;至于中火提出的改善计划书,与现阶段行政处分的相关程序不符,因此环保局会予以退回。

吴皇升说明,中火这次水污染3次超标,违规情节重大,环保局要求针对违规情节意见陈述,台电却同时提出改善计划,与程序规定不符,意见陈述正由环保局审查中;但短短三页的改善计划,内容相当薄弱,竟只承诺1至4号机组减量10%,然而其放流水硝酸盐氮浓度污染超标2倍以上,理应至少减量50%才对。

吴皇升指出,更无法接受的是,改善计划包括调整空污设备注氨量、废水处理厂增加安装薄膜过滤设备、所有机组废水整合改善工程等,竟要等到109年底才能让放流水稳定符合标准;依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限期改善期限最长为90天,空污、水污每天都持续发生,台中人还能忍受多久?台电欠缺改善诚意,教台中人情何以堪?

吴皇升表示,根据台电自行委外的水污染检测,指出中火放流水污染超标,证明中火污染非仅市府认定,连其自行委外的厂商也有相同的检测结果;此外,中火一年内3次排放水质硝酸盐氮超过标准,违规情节重大已是事实,且又以1至4号机组废水的排放浓度最高,台电所提的改善计划书市府今日将正式退回,而陈述期限已过,预计计4月15日前决定处分内容,除将予以重罚外,不排除命令1至4号机组停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