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4月7日電 當地時間4月6日,韓國法院對前總統朴槿惠“干政門”作出一審判決,朴槿惠多項罪名成立,獲刑24年,罰款180億韓元。

  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有韓國司法界消息人士透露,6日下午4時左右,崔順實的一名辯護律師在朴槿惠案一審宣判之後前往首爾東部拘留所會見了崔順實,並且向崔順實轉達了朴槿惠一審宣判結果。

  報道稱,當得知朴槿惠的一審量刑結果之後,崔順實非常自責道,“都是因爲我!”崔順實認爲,朴槿惠之所以一審獲刑24年,與自己一審獲刑20年存在很大關係。

  另據韓聯社報道稱,當得知朴槿惠的一審量刑比自己多4年時,崔順實的心情非常沉重。

  據海外網此前報道,朴槿惠共面臨21項指控。此前韓國檢方指控朴槿惠犯有18宗罪,其中15項指控已在審理幕後親信崔順實、前總統幕僚長金淇春等共犯時判定有罪。今年年初,朴槿惠被指捲入國情院受賄案等,再被追加3項指控。

  韓國法院查明,朴槿惠涉嫌與崔順實共謀以逼捐體育基金方式向各大韓企索賄774億韓元,以贊助崔順實女兒馬術訓練爲名收受或約定收受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433億韓元賄賂。

  崔順實已因包括上述犯罪事實的13宗罪在一審中被判處20年徒刑並處罰金180億韓元。朴槿惠執政時向崔順實泄露青瓦臺機密文件的前幕僚鄭虎成在二審中也被判罪名成立,與朴槿惠共謀炮製“文藝界黑名單”排斥打壓所謂左翼或異議人士的金淇春則在二審中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

  2013年2月25日,朴槿惠就任韓國第18屆總統;2016年10月,被媒體曝光涉“親信干政”醜聞;12月9日遭國會彈劾;次年3月10日被憲法法院罷免總統職務;3月31日被逮捕;4月17日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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