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業者不配合辦案還協助通緝犯躲藏 遭罰款

高雄市刑警大隊今年三月跨區到臺南一家汽車旅館查緝一起毒品案件,不料,旅館業者不但不配合,還掩護一對毒鴛鴦躲藏;當時在現場的三名旅館人員最近獲得緩起訴處分,三個人除了要繳納18萬元罰款,負責人也被開罰12萬元,警方表示,業者如果拒絕配合警方辦案,最重可廢止營業執照。

(溫蘭魁報導)

高雄市刑大到臺南一家汽車旅館抓毒品通緝犯,沒想到,業者不但騙警方說嫌犯沒有住旅館內,還協助警方要查緝的毒鴛鴦換房間,讓員警第一次攻堅時撲空,偵三隊專員黃國書表示,辦案人員當下判斷,嫌犯應該還躲在汽車旅館,於是調閱旅館的監視器畫面清查,果然看到這對毒鴛鴦抱著包包偷偷換到另一間房間躲藏的影像,員警再次攻堅,終於逮捕這對毒鴛鴦「他們(旅館人員)還是堅持說那個對象沒有入住,但是我們在查訪的過程當中有發現一張紙條,寫著房號707,還有我們查緝對象的名字跟車號。」

黃國書專員表示,警方於是依藏匿犯人罪嫌,將汽車旅館負責人以及當天在現場的副總經理、主任和會計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地檢署最近偵查終結,副總經理等三人獲得緩起訴,但,分別要繳交12萬、5萬以及1萬元罰款給國庫,臺南市政府觀光局也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汽車旅館業者新臺幣12萬元,警方說,業者如果拒絕配合辦案,最重可勒令停止營業,甚至廢止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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