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劉忠林被改判無罪。

因故意殺人罪被關押26年的劉忠林,在經歷6年再審後,獲得了無罪判決。4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爲原裁判認定劉忠林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告原審被告人劉忠林無罪,已告知劉忠林可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轉機

案件再審:劉忠林被判無罪!

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東遼縣會民村村民修河,在地裏挖出一具女屍,死者是失蹤1年多的少女鄭殿榮。隨後當時22歲的劉忠林被指認是殺人嫌犯。

1990年10月29日,22歲的劉忠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東遼縣公安局拘傳,10月30日被收容審查;11月8日被批准逮捕。在審訊期間,劉忠林總共做出15份供述,其中6份無罪供述,9份有罪供述。

1994年7月11日,劉忠林被遼源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覈準死緩判決。從一審到覈準階段,劉忠林不曾有過辯護律師,並多次否認殺人。

在服刑期間,劉忠林在姐夫王貴貞的幫助下持續申訴7年。

▲劉忠林站在法院門前。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對該案宣佈再審,2016年1月22日,48歲的劉忠林被刑滿釋放,此時距吉林省高院做出再審決定已過去近4年。2016年4月25日案件再審開庭。代理再審的律師張宇鵬表示,該案原審僅憑言辭證據定罪,並且言辭證據中包括了劉忠林自相矛盾的多份供述。

2018年4月20日上午9點,吉林省高院對該案公開宣判,法庭再審宣判認定劉忠林無罪。

>>案情

國內被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

1990年,劉忠林被指故意殺死同村一位女子,後被判死緩。2012年吉林省高院開庭再審,但直到2016年劉忠林刑滿釋放,都沒有結果。4月20日,這一“馬拉松式”再審案終將宣判。如果改判無罪,入獄26年的劉忠林將成爲國內被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

▲再審宣判前,劉忠林接受採訪。

劉忠林50歲了,他人生二分之一的時間是在鐵窗裏度過的。

時間回溯到1989年。同村女子鄭殿榮失蹤,一年後屍體被發現,次日,警方鎖定劉忠林爲嫌犯,將他帶走。在案發的第4年,一審法院做出了判決,認定劉忠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

實際上,該案在當時存在着衆多的疑點和爭議:將劉忠林定罪的直接證據僅有他本人的有罪供述和證人證言,而劉忠林認罪後曾多次翻供,他對作案過程、方式、動機等敘述也有多個不同的版本;最爲關鍵的目擊證人,最初在描述帶走鄭殿榮的綁匪人數時稱是2人。並且,有證據表明劉忠林曾受到過刑訊逼供

儘管如此,劉忠林還是在獄中度過了漫長的20餘年,直到2016年1月22日刑滿獲釋。他告訴記者,從入獄開始,早日擺脫“殺人犯”的標籤就成了他所有的念想。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決定再審此案,這讓劉忠林看到了希望。但此後,吉林省高院一直未有進一步的動作,4年後的2016年4月25日,才終於第一次開庭,後續該案又是遲遲未結。

2018年4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正式宣判劉忠林無罪。這一刻,他已經等了太久:長達20多年的牢獄生活,出獄後的適應和漂泊,劉忠林坦誠從未真正“擡起過頭”來,一切都在等待着一紙判決“正名”。

“罪名終於洗清了。”劉忠林嘆了口氣。他表示,下一步,自己將着手申請國家賠償。

>>對話

被抓後遭竹籤扎指甲縫 渾身是傷

再審宣判前後,北京青年報記者對話劉忠林。對於遲到的無罪判決,劉忠林本人表現得很平靜,他希望早日拿到國家賠償,這樣可以買個房子,結束居無定所,四處漂泊打工的生活。

記者:這個案子當年怎麼跟你扯上關係的?

劉忠林:我也不太清楚,反正就把我抓了。抓了之後就說是我殺的。我說沒殺人。打我,讓我承認。

記者:怎麼打你的?

劉忠林:一開始就是扒了衣服,後來上細繩勒着,那個也挺受不了,但我還挺着。後來拿竹籤扎我手指甲縫,我受不了,就招了。完了我說,用尖刀殺的,(他們說)不對。用菜刀殺的,不對。用鉗子殺的,不對。我說用棍子殺的,也不對。我說,那你說擱啥殺的?他們說,你不是用石頭殺死的嗎。我說是的,用石頭。

▲劉忠林2010年在吉林監獄中的照片。

記者:把你送到看守所的時候體檢了沒?

劉忠林:我也記不清了。開始看守所說不收我,打的我太慘了。

記者:爲啥不收?

劉忠林:怕我死。死了看守所得擔事兒。打得我渾身沒個好地方,沒法走路。後來死馬當活馬醫,打針喫藥,把我給整好了。

記者:當時還清醒嗎?

劉忠林:迷迷糊糊,也不知道是清醒還是不太清醒。多少能知道點,心裏明白。以爲打成這樣會死在看守所。沒尋思能活過來。

記者:對當年打你的人還有印象嗎?

劉忠林:我看到人應該記得,看不到人記不清。有一個人記得清楚,一個縣公安局局長。他抓的我。他不動手,別人動手。

記者:他在旁邊看着?

劉忠林:嗯。

記者:這些事你跟檢察官、法官說過嗎?

劉忠林:提過,法庭上還提過。不好使,採納人家,不採納我。問我要不要請律師,我說要請,但是一審開庭我沒有律師。判了之後問我上不上訴,我說要上訴。也沒給上,沒有二審直接覈準死緩了。後來才知道,這種故意殺人案的被告人必須有律師。

記者:進監獄之後就一直申訴?

劉忠林:對,一直申訴,一直沒放棄,一直在堅持。一開始我拒絕幹活,因爲冤啊,讓我幹啥都不幹。

記者:不幹會怎樣?

劉忠林:打我唄,收拾我,拿鐵棒掄我,那我也不幹。後來把我關小號,那我也不幹。10多年我都不幹。後來不管我了,愛乾乾,不幹拉到。後來我尋思,不幹活沒分,不給減刑。尋思乾點活吧,減點刑,早點出來打官司。他們有的說,幹活等於認罪。我尋思我把刑減完了回去再說。

記者:你在監獄裏寫過多少申訴信?

劉忠林:沒數。太多了。寫完交給管教幹部,郵(寄)沒郵我都不知道。

記者:怎麼寫的?

劉忠林:我就直接說,沒幹那事就沒幹。

記者:喊冤申訴都有誰幫你?

劉忠林:我出事時我爸媽都不在了。家裏就一個哥。我哥他們都沒出大力,主要還是我姐夫王貴貞給我跑的。我在監獄裏也是盡力寫申訴狀。申訴的律師是王貴貞幫我找的。

記者:這20多年來,你有沒有特別痛恨的人?

劉忠林:痛恨?也有。但恨有啥用啊?恨不起來。

記者:如果沒有這個冤案,你覺得現在會過着怎樣的生活?

劉忠林:我都不敢想,沒想過。咋也比現在強,住沒地方住,呆沒地方呆。別人家待著還得看人家臉色,臉色不好,自己心裏就不得勁,還不如自己家。不管啥窩,金窩狗窩,自己家待著。

>>昭雪

“無罪”才能帶來真正的開始

儘管出獄已經兩年多,“殺人犯”仍然是劉忠林身上最顯著的標籤。

刑滿釋放那天,前來接他的表姐早已不記得他的模樣。在監獄門口,表姐拉住釋放的犯人一個個挨着問,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後,兩人抱頭痛哭。

“二十多年的監獄,把我關傻了,出來啥都不認識。”劉忠林覺得自己和社會格格不入,他沒見過手機,沒見過電腦,甚至不知道什麼是易拉罐。

最難的還是“手無寸鐵”。劉忠林說,出來後,他越發覺得自己一無所有:“我沒錢,沒住處,也沒家庭支撐。在監獄裏好歹學了點兒技能,但是沒處用,因爲身份‘黑’。”

劉忠林目前在河北幹着他的第四份工作。此前,他分別去過大連、長春和深圳。在深圳,劉忠林找到份裝手機充電器的活兒,幹了3天剛落下腳,公司查了他的身份證,因爲“案底”,他被辭退了。

換掉的另外兩份工作裏,最長的一個持續了4個月。“最後離開或多或少都和揹着罪名有關係。”他說。

兩年裏,他曾回過7次家。彼時的土坯房,20多年無人居住,早已破裂不堪,廢棄在路邊。案發後頭幾年,哥哥曾幫他跑過官司,後來南下謀生,再沒回過這個村子。

▲劉忠林在自家的房子,目前已經門窗破敗。

回村的7次裏,劉忠林4次都找過鄭殿榮的哥哥鄭殿臣。他也記得,鄭殿臣對他說,不相信他是殺害妹妹的兇手。“從案發他們就知道我不會這麼做。”

3天前,劉忠林終於接到了吉林省高院的通知。他爲此請了3天假,做火車趕回吉林。4月20日上午9點多,這個拉鋸了多年的“故意殺人案”終於宣判,劉忠林無罪。

判決書顯示,經法院再審查明,原判認定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爲劉忠林的有罪供述,但其有罪供述不穩定,重要情節前後矛盾,不能作爲定案依據;除劉忠林有罪供述外,無其他證據指向劉忠林作案;並且,原判認定的被害人死亡時間、作案工具均無證據支持。劉忠林殺死鄭殿榮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又等了2年多,這次過來我沒準備什麼。都已經這麼久了,到底怎麼回事自己清楚,犯沒犯事自己明白。”他說。

儘管如此,這份無罪的改判對他來講還是意義重大。在劉忠林看來,罪名被平反意味着,“以後好找工作,再回村裏就能在村幹部和村民面前‘挺直腰板’。”

外出打工時,劉忠林多數時候喫住在公司,每月4000多元的工資基本全攢了下來。“沒其他念想,也根本沒有花錢的地方。”

如果沒出事,按照原來的打算,劉忠林想先種幾年地,之後就在老家開個小超市,簡簡單單地結婚生子。如今,他50歲了,也希望洗清冤情之後有機會成個家。

(北京時間綜合新京報、中國青年報、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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