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或錯    

保險業有很多內規或是目前融通理賠的政策!

讓保險公司未來可以,以理賠過高為由將融通理賠條件收回(例如:大都會人壽過去將急診留院觀察6小時不予以理賠~說是一切回歸條款!條款本來就沒寫~我們保戶與業務員也沒轍!)

保險契約的保險費率是經過精算的結果

若保險人因業務面競爭考量,而產生所謂 =融通理賠=(開後門政策)
它可將原來不賠變成賠,而吸引消費者產生逆選擇,保險金又從共同危險保險費支出,產生損率增加,未來不是提高保險費就是對同一保險的其它理賠產生排擠效用
對整體保險業是一個負面效果

融通就是隨時都可以把後門關起來的理賠內規

何謂融通理賠呢?它總要有個法律依據吧!? 
大家可以想想看,聽聽看,保單條款沒寫,也沒有個批註,只有內部公文,有哪個人願意持有那種融通理賠的保單,如果公司收回政策不肯融通理賠時,又有誰要負責?


融通的後果, 最後是全體保險消費者一齊輸!!

融通理賠 ≠ 以後一定理陪,因為條款根本沒寫。

「保險是一種契約行為,契約是由條款所構成。」只要是條款所未列的項目,保險公司日後仍有權拒絕繼續予以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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