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2日訊 據國家能源局網站消息,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近日發佈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根據財政部《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要求,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項目補貼預算總額度爲30億元,其中,7.5億元用於戶用光伏(摺合350萬千瓦)、補貼競價項目按22.5億元補貼(不含光伏扶貧)總額組織項目建設。

  徵求意見稿中指出,各省(區、市)梳理出的核準兩年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或已經申請延期但延長期內仍未開工建設的風電項目,無論項目單位是否承諾繼續建設,相關項目的核準文件應按照投資項目覈準管理的有關要求予以廢止。如項目單位希望繼續建設,鼓勵按平價上網項目建設,或者參與本年度的競爭配置並根據競爭結果納入本年度建設方案。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就2019年風電建設管理工作方案,風電項目競爭配置指導方案(2019年版)、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做出了詳細說明。

  編輯:楊威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