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佈會現場

  人民網呼和浩特4月12日電(齊浩男)4月12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新聞發佈會在呼和浩特召開。

  據瞭解,實行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生態環保領域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的具體行動,是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2019年1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了垂改工作的指導思想:落實新發展理念,推進自治區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確、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增強生態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獨立性、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爲建設亮麗內蒙古、構築祖國北疆萬里綠色長城提供堅強體制保障。明確了垂改工作的基本原則:理順工作機制,強化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對盟市、旗縣(市、區)兩級生態環境監測督察的管明理;強化履職盡責,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加強統籌協調,與地方機構改革、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等相銜接協調,提升改革綜合效能。

  據介紹,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將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納入盟市、旗縣(市、區)機構改革統籌實施。2019年按有關要求,全面完成自治區級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到2020年全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按照新制度高效運行,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守護好祖國北疆這道亮麗風景線提供堅強體制機制保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