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熙指,查手機對個人私隱的入侵程度,比搜屋更甚

高等法院前年裁定警方不能在欠缺搜查令下查看被捕者手機資料。警方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代表司法覆核申請人岑永根的潘熙資深大律師今提出,法庭裁定警方執法是否適當,除了要權衡社會利益和被捕人士的個人利益之外,也不能忽視被捕者親友的私隱。潘熙表示,手機除了存有機主的私隱,也紀錄了曾與機主聯絡的人士的資料,如兩人之間的通訊紀錄等。警方查看被捕人士手機資料時也會影響其他無辜市民的私隱。

資深大律師潘熙指警方查看被捕人士手機時也會影響無辜市民的私隱。

警務處處長代表莫樹聯資深大律師曾提出,被捕人士不能要求獲得與常人同等的私隱權保障。潘熙反駁,搜查手機對個人私隱的入侵程度,比起搜屋更甚。手機能揭露的私隱內容比其寓所更多,因此搜查手機並不能與搜身和搜袋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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