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記者 楊鳳臨 鄭晰木 報道)又一年清明節即將來臨,家住房山的張家人爲無處祭祖寢食難安。原來2013年,同村的孫某覺得張家祖墳的風水給他的家中帶來厄運,兒子因此離婚,諸事不順,於是擅自將張家的祖墳刨走。直到2017年,張家子孫祭拜了空墳4年後才得知此事,而祖墳內的屍骨至今不知所蹤。張家遂將孫某訴至法院,索要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5萬元。4月3日上午,北京市房山法院城關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祖墳無端被刨至今屍骨難尋

今天上午9點,五名原告中有三人出席庭審,他們是張氏夫婦的孫輩,手拿訴訟材料、表情嚴肅。另外兩名原告是張氏夫婦的子女,他們未露面。68歲被告孫某也出庭應訴,他戴着一頂黑色帽子、帽檐壓的很低,遮住了半張臉,閉着眼睛坐在被告席上。

三名原告出席庭審。

原告稱,張氏夫婦生前爲房山區城關街道某村人,家族世代居住於此。二人去世後安葬在該村東坡上。

2013年初,張氏夫婦的子女向村委會申請,將二人老墳遷往該村北坡的公墓中。2013年清明節開始,張氏子孫每逢祭祀的日子都會到墳前祭奠,以寄託哀思。

張家祖墳所在的公墓。

但2013年秋天,張氏子孫再次前往祭拜時,發現墳頭被人爲平整。由於未能找出平墳之人,其子女便自行恢復了墳頭,繼續祭奠。後再次前往祭奠時,其子女發現墳頭又被平整。張家人曾嘗試尋找破壞墳頭之人,但沒有結果,無奈之下,便沒有再建墳頭。

直到2017年的一個晚上,同村村民,也是張家人的遠親孫某,前往張家稱不要再去墳地上祭奠了,他早就僱人把墓穴中的骨灰盒和遺骨挖出,並移葬到別處。

張家人得知此事後十分震驚,當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人員進行了現場勘查,張氏夫婦的墳墓確實被挖開,裏面已沒有了骨灰盒和遺骨。公安機關協同原告尋找張氏夫婦墳墓新址無果。

張家被刨的祖墳。

“因挖墳的事發生在2013年,但直到2017年我們才知道墳被挖,派出所說已經過了刑事追訴期,沒有辦法我們才提起的民事訴訟”。無奈,張氏的兩名子女以及三名孫輩一紙訴狀將孫某訴至法院。

張家人認爲,孫某明知是他人墳墓而故意進行侵害,其子孫難以接受先輩的遺骨被挖出,並不知道被扔到哪裏的事實。身心上受到了極大的摧殘,要求孫某恢復祖墳原貌,賠禮道歉,賠償重新安葬祖墳費用5萬元,以及精神損失費10萬元。

被告:墳頭影響自家風水兒子因此離婚

聽完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後,被告孫某閉着眼睛面露難色地說:“法官,我腸胃不好,我想站着說話,坐着憋的不舒服,我一輩子沒進過法院,我心情緊張說不好。”

孫某回憶說,2013年,他發現離自家祖墳20多米處出現一堆新土,土堆的不高,也不像是墳頭。自打這堆土出現後,自己家裏就開始不順當了。

“那堆土造成我家庭不和,兒子和兒媳婦鬧離婚,孩子學習不好,就連鄰居也找我們家麻煩,說我們家的小狗咬人了,我的手腳都碰傷過,就是因爲那堆土正對我們祖墳的方向。”

孫某站累了,又坐下繼續閉着眼睛說:“ 我想着那堆土埋的是垃圾或者死貓死狗,最後實在忍不了了,一天晚上,我找了兩個人來幫忙,把那堆土挖走。我想着貓狗也有靈性呀,還專門買了點冥幣,邊燒紙邊唸叨。”

孫某說,後來幫忙的人在土堆裏挖出一個黑乎乎的箱子,他也沒有看是什麼,就讓埋到別處了。“天太黑,我又忙着燒紙,不知道他們把箱子埋哪裏了,現在我也找不到了。”

被告孫某在法庭上辯解。

“如果那個土堆一看就像是墳頭,那我是缺了德了,槍斃我、揹負罵名我都認了。”孫某在法庭上堅稱自己不知道挖走的是張家的祖墳。他還認爲,不僅張氏夫婦的墳墓影響自家運勢,2014年,張氏夫婦過世的兒子也埋在該處公墓,同樣給自己帶來了厄運。

孫某舉起雙臂,向法官和記者展示自己的雙手,“手又受傷了,兩根指頭骨折、筋都斷了。希望張家人也把這人的墳遷走。”

法庭上,孫某還說他與張家人是親戚,“我四姑是原告的姥姥,我應該叫原告的爺爺、奶奶表姐夫和表姐”。孫某說,自己從未想過要刨表姐表姐夫的墳。“我現在知道了我刨了墳,這是我的不對,我後悔死了,我願意當面道歉”,孫某依然不看原告、閉着眼睛說。

庭上激烈辯論原告不接受道歉

“我們不接受,被告庭上胡說八道,道歉也沒有誠意。”原告大聲反駁說更改訴訟請求,不要求孫某道歉。原告說孫某明知是墳墓仍擅自刨開。“如果認爲是小動物的墳墓,爲什麼非要晚上去刨?孫某在我父親的墳頭上種上了柏樹,在被其刨走的我爺爺奶奶的墳墓上也種上了柏樹。這都說明他明知是墳墓,種柏樹是爲了心安。”

原告還稱張家的祖墳並不像被告說的離被告祖墳不到20米,兩個墳最少相距50米,“而且我家祖墳墳頭並不是一小堆土,是一個很明顯的大墳頭,一看就是墳頭,”原告說。

庭審現場。

“我這個人講究仁義道德,他這個墳如果不是直對着我們家祖墳,影響我們家運勢,我也不挖,我是老輩長輩,你們是小輩不懂這些。”孫某覺得自己也很有理。

“我們認爲責任在被告,現在我們家在村裏擡不起頭,別人都說我們家太慫了,連祖墳都保護不好。所以我們才告上法院,被告的作法太缺德了,我們這兩年都無法祭奠。”原告氣憤地說。

對於原告提出的索賠15萬的訴訟請求,被告孫某說:“你們歇了吧,我肯定不願意全部賠,你們欺負我,我遭受損害還讓我賠,如果適量,我可以接受。”

孫某緊閉雙眼,思考一番後又說:“我豁出去了,賠兩萬可以,息事寧人嘛!”

原告對於被告“息事寧人”的說法表示很氣憤,“他說他們家遭受的損害都是封建迷信,跟我們家祖墳沒有關係。他至今還認識不到自己的行爲是錯位的,還覺得自己賠償是爲了息事寧人。”原告表示不接受調解,要求法院公開公正判決。原告還要求被告繼續尋找爺爺奶奶的遺骨、骨灰。

“只要拿出功夫,肯定能找到。”隨後,孫某也表示不接受調解。

上午11點,鑑於雙方均不接受調解,法官宣佈休庭,此案將擇期宣判。

庭後追訪:刨墳者稱沒幹壞事不虧心

“原告認爲我挖墳掘墓,我錯就錯在開始時我不知,我要知道那土堆是墳墓我絕對不會挖,我後悔終生。我沒幹壞事我不虧心。”庭審結束後,孫某告訴記者,他還不停地指責原告說:“他們不懂法,他們不顧親不顧友,沒有情義,造成我承受這麼多,手都受傷了。而且自打那墳遷來後,我胃就一直不好,成天去醫院看病,醫藥費什麼我都自己擔着……”孫某絮絮叨叨地說。

“這事兒太傷心了,換誰都難以接受,不知道孫某怎麼想的。我們老實,我哥連話都說不好,現在走在大街上,村裏人見面就問你家祖墳被刨了咋處理的呀。所以我們纔想到走法律途徑,公正解決。正義就在我這一方。”原告還表示,作爲老年人可以尊重孫某,作爲犯了錯的人還不承認,其行爲應該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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