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黑洞照片終於揭開神祕面紗

  這個振奮人心的消息一出

  各路媒體和自媒體人

  當然要集體跟進了

  除了奔上熱搜的

  “黑洞ps大賽”之外

  有自媒體發現

  這張照片已經被

  “視覺中國”聲明版權

  並有如下主張:

  “此圖是編輯圖片,

  如果用於商業用途,

  如用於商業用途,

  請致電400-818-XXXX或諮詢客戶代表。”

  於是

  有人諮詢視覺中國影像

  客服回答:是需要購買的

  網友炸了:

  黑洞照片的版權是視覺中國的?

  紛紛提醒,自媒體人慎用。

  而就在之後,中科院院士就黑洞照片版權歸屬做出瞭解(da)答(lian)。

  #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照片#是由200多位科研人員組成的團隊完成的科研成果。這張黑洞照片會有版權嗎?

  中科院院士武向平表示:一旦發佈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體上也可以看見,只要標註是哪來的就可以。

  之後,視覺中國迴應#黑洞照片版權#質疑:已獲授權,僅限於編輯用途,不能商用,自媒體使用或被追責。

  然而,網友並不買賬:

  網友發現:國旗國徽團徽也在其版權售賣之內

  還有網友發現,國旗國徽也被打了版權售賣。

  有網友發現國旗國徽圖片的“圖片使用說明”均顯示:“此圖片是編輯圖片,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致電400-818-XXXX或諮詢客戶代表”,版權所有顯示“1995-2019視覺中國”。

  此外,國徽圖片頁面“價格提示”顯示,“用於內文不低於150元,整版跨頁不低於500元,雜誌封面不低於1000元,商業使用價格另議。”

  不過,目前國旗國徽圖片均已被刪除,顯示頁面不存在。

  團徽也在列。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國旗、國徽、團徽是不能進行商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2009修正)》第十八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2009修正)》第十條,國徽及其圖案不得用於:(一)商標、廣告;(二)日常生活的陳設佈置;(三)私人慶弔活動;(四)國務院辦公廳規定不得使用國徽及其圖案的其他場合。

  根據團中央最新印發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團徽、團歌製作使用管理規定》,團旗、團徽、團歌:

  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

  不得在不適宜的場合使用。

  不得以個人或商家名義公開售賣非團中央和各省、市、縣級團委監製的團旗和團徽。

  昨天下午,視覺中國迴應黑洞照片版權:授權並非獨家,但是版權人要求只能用於新聞編輯傳播使用。

  視覺中國副總裁柴繼軍進一步解釋說,“我們從合作伙伴(指法新社)拿到了授權,只能用於新聞編輯類。”

  柴繼軍還介紹,視覺中國拿到的是非獨家授權,“這個照片是非獨家的,不是獨家給我們的,你可以到法新社、路透社的網站都能看到……本身是個非獨家授權,如果你是歐洲的媒體,可以從法新社拿授權。”

  至於不能授權商業行爲,柴繼軍介紹,這是權利人的要求,如果希望進行商業使用,則需要去聯繫圖片的權利方。

  而對於國徽國旗圖片需要收費使用,視覺中國當天下午在微博上發佈致歉聲明:

  昨天晚間,根據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視覺中國創始人迴應質疑:自媒體侵權嚴重,沒漫天要價》的報道,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迴應稱,這些照片很多都是供稿人上傳上來的,已經進行撤銷版權聲明。

  天津網信辦連夜約談視覺中國

  今天上午,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消息,歐洲南方天文臺(ESO)迴應稱,視覺中國的這種版權主張不合法,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繫過ESO。

  而昨天,因爲售賣黑洞和國旗、國徽等照片,事情曝光後,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連夜約談視覺中國,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爲,全面徹底整改。

  天津市委網信辦報道截圖

  今天凌晨視覺中國官方微博, 再次發佈致歉信:

  視覺中國官方微博致歉信

  而昨晚(11日)19時許視覺中國網站已經無法打開,今早打開後網站首頁變成了一封致歉信,隨後網站再次無法打開。

  視覺中國網站已無法打開

  不能一句“審覈不嚴”就搪塞過去

  @新華網在4月11日深夜發聲,稱“不能簡單一句審覈不嚴就搪塞過去”,“保護版權是社會共識”,但不能“以版權之名,圖利益之實”。

  這話真不是沒來由的,此前,許多自媒體投訴視覺中國“打着版權的名義,強行索要高額版權費用,如果達不到要求,就法庭見”,還有人稱視覺中國的商業模式是“勒索式維權”。

  根據視覺中國下屬的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的工商風險信息顯示,單一公司過去就收到開庭公告4200餘起,收到法律判決3900多起。

  而根據財報顯示,視覺中國2018年前三季度營收超過7億,不少人質疑這其中有多少是通過訴訟賠償來的?

  一個知名投資人去年就曾怒懟視覺中國的商業模式,稱,“通常一個小的疏忽一張圖片也不接受刪除,直接索取幾十萬人民幣的天價賠償,要挾企業簽署年度合作。”

  其態度代表了相當一部分外界聲音,認爲視覺中國存在“維權——訴訟——和解——簽約”的“勒索式商業模式”。

  有媒體機構圖片採購負責人透露,視覺中國一年3000餘張圖片使用權,優惠後價格在20萬元左右。“價格有點貴,但由於它的圖片庫確實最大,沒有太多其他選擇”。

  對此,@人民日報也發聲了,稱避免版權保護陷入“黑洞”,與提倡版權付費一樣重要。

  “視覺中國”下線國旗、國徽等不合規圖片並致歉。怎樣的圖片能收費?探討來得猝不及防卻頗有意義。當版權保護成共識,沒有人否認攝影作品有著作權。問題在於,著作權是否真成立?平臺有沒有淨化版權池?商業模式是否經得起推敲?避免版權保護陷入“黑洞”,與提倡版權付費一樣重要。

  這條微博引發網友的廣泛關注。不僅僅是因爲博文中對版權問題的探討,更因爲這條微博的配圖——

  配圖直接是四個大字:不敢配圖。

  在這條微博下面,網友們的評論也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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