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法律博士,是美國法學教育體系中的第一個專業學位。雖然是叫Doctor,但事實上在美國,因為本科是沒有法律這個專業的,所以JD可謂為學士後法律學位,屬於美國的First Law Degree,任何獲得學士學位的本科生都可以申請JD。
JD學位作為一個graduate-entry professional degree,要求申請者必須擁有本科學位,但專業上並沒有限制。幾乎所有的美國法學院JD項目都接受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作為法學院入學的標準化考試,因此對於絕大多數JD申請者來說,LSAT是必考的考試。
即法律碩士。它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通常來說,LLM項目的申請者必須在美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獲得能讓其在該國/地區進行法律執業的第一法學位(first law degree)。對於我國申請者而言,法本或法學/法律碩士學位均能滿足LLM項目對申請者學術背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