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2月24日訊】(雪花新聞記者李怡欣颱北報導)針對美國眾議院“國會颱灣連綫”主席夏波今提齣法案,要求美國在颱協會處長的任命須獲參院同意,比照一般美國駐外大使提名程序。對此,外交部錶示感謝,後續會密切注意法案發展。

美國眾議院“國會颱灣連綫”主席、共和黨籍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與民主黨籍眾議員薛曼(Brad Sherman)提齣Taiwan Envoy Act俗稱“颱灣特使法案”,要求美國在颱協會(AIT)颱北辦事處處長任命須經參議院確認同意。法案還要求AIT處長應享相當於無任所大使的位階及地位。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24日迴應錶示,“颱灣特使法案”中有關AIT處長的任命需經美國參議院確認同意,此事涉及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的內部程序問題,外交部錶示尊重,但沒有評論。

外交部重申,颱美關係密切友好,共享民主、自由、人權理念,共同緻力建構自由開放的印太地區。未來我國政府會繼續秉持互惠、互信、互利原則,在既有堅實友好基礎上,持續深化颱美各領域的友好夥伴關係。

美國當前憲法規定,總統有權決定駐外大使人選,但提名須經參議院同意,不過AIT處長職務則由國務卿任命,無須參議院錶決。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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