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13日电)新北市议员李婉钰涉犯妨害公务等罪嫌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李婉钰否认犯罪,也说检察官讲的不是事实,并说明案发经过,是担心张硕文安危才去找他。

台北地检署起诉书内容,李婉钰去年11月28日晚上9时左右打电话邀约前立委张硕文外出饮宴,遭张拒绝;李婉钰酒后于11月29日凌晨0时左右到张硕文的公寓大厦按门铃找人。李婉钰进入大厦后,多次按张硕文住处的门铃,并用手拍打铁门。

起诉书指出,有住户不满李婉钰滋扰,出面制止,双方起口角。员警获报处理,李婉钰拉扯林姓员警的录影设备,也侮辱王姓员警是「穿著制服的流氓」,动手打王的脸部。

台北地检署侦办后在3月15日依强制未遂、妨害公务罪嫌起诉李婉钰。

北院今天开庭,李婉钰表示,去年11月28日晚上9、10时左右,张硕文打视讯电话给她,拿一把安眠药说要吃;她担心张硕文的安危,行程结束后赶到中山医院找他,没有找到人,才去张的住处按门铃、拍铁门找人。

李婉钰指出,当时有一名女住户出来查看,骂她「是花痴吗、没有别的男人可以找吗」,越骂越难听,双方才起口角;后来有2名警察(身材一高一矮)到场,自己遭高的员警从后方拉住,矮的员警则用手压到她的胸部及拉住右手。

李婉钰说,后来身高较高的警察把密录器拿下来,她就去阻止、伸手要拿,结果被矮的员警打手、踹,自己才说「你是穿制服的流氓吗、你怎么可以这样」;到楼下时,看到矮的员警站在警车旁在抖脚、嚼口香糖,她就说「你在嚣张什么」,接著一拳打过去。

李婉钰的律师表示,李婉钰对客观事实没有过多的争执,有争执的地方是主观犯意。妨害公务部分,应是法律评价问题,当时的状况应为非执行公务;强制未遂部分,李婉钰所为是对物的胁迫,并不是对人的恶害通知;纵算认为被告在案发时的行为有所不当,但是否能以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规定来处理。

莅庭检察官则说,李婉钰一再强调是为了关心张硕文的身体健康,才在深夜到场,这样的善念可以肯定,但这也要考虑张与其家人是否愿意接受,希望李婉钰思考审判长晓谕关于犯后态度等问题。

法官庭末谕知,7月25日下午开庭续行准备程序。(编辑:李亨山)1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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