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身追兇17年,老婆離婚散盡家財,他說:我要爲兒子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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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身追兇17年,老婆離婚散盡家財,他說:我要爲兒子討回公道

新京報有一個視頻,看得令人又驚又痛。

這是一個父親多年獨自追兇的故事。

他叫王國華,兒子叫林雨(化名)。林雨18歲那年,正讀高二,被他的同學何甘達用尖刀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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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6日下午,王國華正在日本東京工作,突然接到兒子的死訊。

電話還沒接完,他當場就昏迷過去了。

所謂晴天霹靂,肝腸寸斷,不及他悲痛的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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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後,他回到家裏。

可是,孩子已經不會再睜開眼睛。

他一天一夜都沒喫,沒睡,就蹲在孩子的冰棺前,伸手去摸他還稚嫩的臉。他們不讓摸。但他還是堅持伸出手去——

“我兒子身上是冰冰的......”

孩子再也不會睜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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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王國華一直陷入神智不清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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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以後,他的頭髮全白了。

“(現在)上面黑的都是染的,滿頭都是白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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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他放棄了工作。因爲他已經沒辦法工作。

他陷在痛苦的深淵,沒辦法走出。腦袋裏只有一個目標:找到兇手,讓兒子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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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何某達早已經跑了。去了哪裏,沒有人知道。警方也沒有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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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華決定自己追兇。

一年找不到,那就兩年。兩年找不到,那就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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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放棄了,追兇的錢從哪裏來?

自己出。

他在日本賺的、家裏積攢的錢,已經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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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別墅賣掉,全國各地、乃至全世界各地去找。只要有一絲希望,有半絲消息,就趕到當地查找兇手的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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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老婆和他離了婚。

他獨自一人,走在追兇的路上。

他說,“我也知道人海茫茫,但我沒有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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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華帶着何某達的一堆照片,和兇手家族的照片,跑遍廣東、湖南、河南、河北等十幾個省份。

也去往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絢甸等10幾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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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處打聽。

別人說河南有消息,他就跑到河南。在河北,他就去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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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聽人說何家有親戚在廣州,他便帶了幾套衣服趕到廣州。

爲了怕認出,他每天都穿上不同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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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一晃而過。

是的,十幾年,不是一兩年,三四年,而是十幾年。

十幾年,王國華一直在找。

他也曾動搖過。第4、5年時,他走在路上,天降大雨,那時,他非常想自殺。但是他想到兒子,還是活了下來。

“因爲我兒子是白白給人殺死的,還沒有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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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的,是過年過節時。

那時鞭炮在響,所有人都在團圓,只有他形單影隻,流着眼淚,孤獨地走在追兇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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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勸他,不怕一輩子也找不到麼?

他說:“不去找,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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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間,福清市公安局也一直沒有放棄努力。

2017年9月30日,福清市公安局通過王國華提供的大概位置,將何某達在廣東深圳抓獲歸案。

此時距離林雨被殺,已過去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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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感交集。

人們說,大悲失聲,大喜失緒,大痛無言。王爸爸也是如此。他說:“很心痛,頭腦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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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1日,林雨的案子開庭。

開庭的時候 ,孩子昔日的同學都來了。父親再次淚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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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們幾個小孩做的事業那麼大,如果我兒子還在的話,應該也有那個能力......”

可惜沒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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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已逝,他等來了一個結果。

可人生又有幾個18年。

滿頭白髮、身心交瘁的王爸爸,又該怎樣度過他的餘生?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一個父親對一個孩子的愛,是可以傾盡所有,傾其一生的。

財富算什麼?生命又算什麼?爲了孩子,什麼都可以捨棄,也可以都可以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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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王朔寫女兒書,囑女兒和媽媽注意安全。

他說自己做了父親後,就是驚弓之鳥:“現在的太平像畫在玻璃上,你們那邊稍一磕絆,我這邊就一地粉碎。”

我本來不理解這種戰戰兢兢。

現在忽然明白了。

真的,摧毀一箇中年人,從來不需要多複雜。只需要孩子出一點事,瞬間,大廈已傾,天崩地裂,一切太平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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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一個叫敬文的作者分享過一個答案,那是她前同事的故事。

有一天,女兒問媽媽:“如果我和爸爸都掉進河裏了,只能救一個,你救誰?”

媽媽說:“我會救你。”

女兒很開心。但是媽媽接着說了一段話,她再也不笑了——

“其實不是我會救你,而是爸爸不會允許我救他。對人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生命,有的人覺得自由理想比生命更重要,就會爲此獻身。而對你爸爸來說,你的生命比他自己的生命更重要,所以爸爸會要求我救你而放棄自己的生命,媽媽也是一樣的。”

女兒聽完就哭了。

孩子也許不會懂得,父母傾注了多大的深情在他們身上。

也永遠不會懂,父母愛他們,甚於愛生命。

曾經看過一個美國街頭調查。

有記者隨機問一對街頭的情侶:“如果現在有暴徒舉着槍指着你女朋友/男朋友,你會替他擋子彈嗎?”

70%的人說不會。

27%的人沉默或打岔。

還有些人拒絕回答。

但是,當記者將這個問題拿去問父母:“如果現在有暴徒舉着槍指着你的孩子,你會替他擋子彈嗎?”

所有的父母都毫不猶豫地說:“會。”

是的,百分百。

《完美陌生人》裏有一句臺詞:“如果你深愛一個人,就會爲他擋住全世界的子彈”,在父母的世界裏,這簡直是不必懷疑的原則——

我爲你,可以捨棄所有。

我爲你,千千萬萬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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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綿陽有一個老人,在一個街角,擺了31年的修表攤。

31年,只爲等他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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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年前,也就是1987年,老人的兒子在這裏走丟。從此,他留在原地,再也沒有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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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孩子5歲半。有一天,一幫人來修表,他們把他圍着,孩子被隔在視線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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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分鐘以後,孩子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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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沒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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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父親就坐在那裏,修了31年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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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年不論晴天,還是下雨,都堅持出攤。再也沒做過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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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如果有一天,孩子回來了,就會第一眼看到他。

就會像小時候一樣,跑過來,叫他“爸爸”。

就可以在一起,再也不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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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這一天,他一直沒有等來。

他5歲的孩子,依然不知所蹤,不知過得好不好,也不知生死。

31年,老人不知道希望渺茫嗎?

他知道。

可是,作爲一個父親,“我沒有辦法”。他失了魂魄。不再是完整的人。他只剩唯一的信念:等孩子回家。

如果讓他不等,他可能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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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斯特恩德力講過一個故事。

一個小姑娘離家出走。她以爲,父母不愛她。

10年過去,父親因她的離開抑鬱離世。

母親也患了重病。

但母親一直在尋找,只要有一線消息,就會奔往那個城市。把自己的照片,貼在各個救助機構的牆上。她想:“要是萬一女兒看到了呢......”

又過了好多年。有一天,姑娘流浪到了一個邊遠小城,她身無分文,爲了獲得免費晚餐,她走進一家救助機構,然後看到了牆上的照片。“那照片裏的人,怎麼那麼像我媽?”

她走近一看,果然是母親。相片裏頭髮花白,滿臉皺紋,神情憔悴,老了太多太多。照片下還有一行字:我像從前一樣地愛你,回家來吧。

姑娘淚流滿面,連夜乘火車回家。

凌晨時,她站在自己家門口中,輕輕敲門。門一碰,就自己打開了。

“媽,你忘了關門……”

“從你離開家的那天起,這門……從來沒有鎖上過……”

這個故事令無數人心碎不已。

因爲你從中發現,世間最慈悲的人,最愛你的人,一直就站在家門口,從來沒離開。而我們居然還在誤解中,和他們越走越遠。

我母親在我最絕望的時候,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要是你出點什麼事,我肯定也不會活了......”

我知道她說的不是假話。

因爲天底下的父母,都有着相同的執拗。

你會看到一個母親,將全身皮膚移植給孩子;

你會看到一個母親在地震時,將身體弓成一個防空洞,擋住千斤泥板,讓孩子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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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這裏,我本可以用誇張的詞彙,諸如母愛如水、父愛如山,來形容這種深情。但我覺得,這些都不夠精準。

父母對孩子的感情,是超越生命的,它細小又偉大,無可捉摸又無處不在,它讓你置身其中卻渾然不覺,但一旦離開就憾然若失。

如同比干。如同卡爾維諾筆下的半邊人。

它讓我們明白,愛就是一種信仰。

父母則用生命,寫完這部信仰的大書。

於是他們的一生,都是一種修行,甚至是朝聖。而每個孩子,都因此被賜福。

作者:周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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