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打工賺錢!179中國女誤入「狼羣」 成跨國賣淫女



注意自身安全,對於兼職打工的時候,
千萬不要被金錢所迷失注意力。
 

中、星破跨國賣淫、人蛇集團,救出179名被騙賣淫女。(香港《星島日報》)
中、星破跨國賣淫、人蛇集團,救出179名被騙賣淫女。(香港《星島日報》)

2019-03-03 07: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及新加坡警方連手搗破一個跨國賣淫犯罪集團,逮捕201名嫌犯,其中有179人是被騙到新加坡賣淫的中國女子,年齡介於19歲到53歲,全部都被以「到新加坡打工賺大錢」、「幾個月掙幾十萬元」的宣傳所騙。
綜合媒體報導,中星兩國是在2018年12月初破獲這起跨國賣淫、人蛇集團,逮獲2名中國首腦,包括27歲周勝利及朱海濤,救出100多名被騙跨國賣淫的中國女,《星島日報》追蹤,這2人創辦「狼羣網」,透過微信等平臺發廣告,以重金吸引中國女到新加坡「打工」,先是徵人,然後收錢代辦簽證,到達新加坡後,再假扮「房東」安排住宿等。
打工女一開始沒找到工作,只能花錢,一直到錢都花完了,才提出賣淫賺錢的建議,如果有女子強烈反抗,再威逼利誘,由於這些女子絕大部分都沒有出國經驗,也不知道新加坡的狀況,加上身上錢都花的差不多了,最後都會被逼就範,前後有179名女子被騙。
犯罪集團多方收錢,先從出國打工女的身上賺到她們的簽證、住宿費,再把她們都詐騙去賣淫,在過程中,這些打工女會被騙拍性感照。
警方指出,狼羣網成立2年,已是新加坡最大的色情應召網,不止自己從中國騙打工女跨國賣淫,也收少女網站掛賣,從中抽仲介費,2名首腦賺到的皮肉錢1400萬人民幣(約6300萬臺幣)。
根據新加坡「婦女憲章」,任何依靠妓女收入維持生活的行為是違法的,最高可能面對高達5年監禁,及罰款高達1萬新元(約23萬臺幣)。男性重犯者可另被判鞭刑。
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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