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考慮到被告願意賠償、有悔意,故判監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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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判頭聲稱在8月初受政見不同人士挑釁,心生不忿下,在尖沙嘴梳士巴利道鐘樓,以黑漆噴上「五十不變 一派胡言」、「百年基業 毀於林鄭」字句,期間將介入的途人打傷。涉案判頭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兩罪,裁判官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直言,不能以暴力宣洩對政見的不滿,但考慮到其有悔意及願意賠償,共判囚4個月。

黎偉邦被判囚四個月。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指,被告黎偉邦(34歲)累積的情緒與現時有關,但拒絕接受以暴力解決問題。嚴官又指,鐘樓為法定古蹟,屬大眾擁有而有價值的建築物。事件中,事主勸止不果繼而受襲,致其右手骨折,手腳皆有傷痕,考慮到黎願意賠償、有悔意,故就刑毀罪判囚2個月,傷人罪判監4個月,同期執行。控方透露事主或會提出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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