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天表示,為進一步推廣國內觀光、提升台俄之間的經貿投資關係,即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31日止試辦俄羅斯國民來台14天免簽證措施,屆時視成效決定是否繼續辦理。

(中央社/資料照)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中華民國政府為進一步推廣國內觀光,增進俄羅斯國民對台灣的認識與了解,以及提升台俄經貿投資關係,決定針對觀光、商務、探親、參展考察、國際交流等目的來台的俄羅斯國民試辦給予14天的免簽證待遇。

外交部表示,試辦期間自今天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屆時將依實施成效決定是否延長辦理。

外交部指出,對於俄羅斯國民免簽來台,申請人須具備的條件包括持有俄羅斯普通護照,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持有回程機(船)票或至下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有效簽證;經查無不良或犯罪紀錄者。申請者也須備妥旅館訂房紀錄、在台聯絡人資訊、適當財力證明以供國境線上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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