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桃园市政府社会局   

一、缘起:

依据「103年度桃园县老人生活状况调        查」结果分析,受访者对老年生活的期待或担心方面,均以经济考量与身体健康为主要项目。针对经济考量项目,除中央推动的老人津贴、国民年金外,本府也持续推动老年市民三节奖励金业务,以减轻其经济困境;另平均余命的延长,高龄者生理机能退化及慢性疾病增加实难避免,尽管全民健保已将绝大多数国民纳入保障,但保费负担仍对许多老人造成经济压力,本府特开办老人健保费补助业务,俾利维护本市老人健康权益并确保其获得妥适医疗照顾。

目的:保障本市长者就医权益并减轻家属经济负担。

推动内容:

补助对象:年满65岁以上(年满55岁以上原住民),设籍本市满1年以上,且于本市实际居住183天以上者。

二、申请资格:

(一)老人经税捐稽征机关核定之最近一年综合所得总额合计未达申报标准或综合所得税税率为未达20%者。申报老人为受扶养人之纳税义务人有上开情事者,亦同。

(二)未获政府机关健保自付额之全额补助者。

  • 申请方式:基于便民考量,民众无须提出申请,由社会局比对符合补助条件之老人,送健保署办理减免作业。

联络资讯 :社会局老人福利科,承办人黄小姐,电话332210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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