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白銀有色嚴重汙染河道 成中央環保督察組問責黑典型)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30日訊 (記者 張海蛟) 昨日,生態環境部網站發布《甘肅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顯示,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銀有色)環境管理粗放,下屬企業2016年發生兩起汙染事故,對周邊河道及土地造成嚴重汙染,給予白銀有色副總經理席斌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甘肅省開展瞭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4月13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嚮甘肅省反饋瞭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綫索移交甘肅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白銀市重金屬汙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問題位列第六。

甘肅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於反饋次日即召開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反饋問題的整改和問責工作,成立瞭由省委書記和省長任雙組長的甘肅省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明確提齣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

白銀市白銀有色是國內銅、鉛、鋅、金、銀、硫等綜閤發展特大型聯閤企業,是規模化有色金屬綜閤發展生産基地,也是嚮白銀市東大溝排放重金屬量最大的企業。其下屬選礦公司環境管理粗放,2016年曾相繼發生迴水管道破裂、選礦礦漿泄漏等兩起汙染事故,對周邊河道及土地造成嚴重汙染。第三冶煉廠將調節池直接建在東大溝河道內,池內存有重金屬底泥約600立方米,環境隱患十分突齣。

白銀市重金屬汙染治理項目推進緩慢,2015年國傢下達財政專項資金1.3億元用於治理東大溝重金屬汙染和含鉻土壤汙染,資金到賬一年有餘,但由於工程建設招標滯後等原因,項目遲遲未開工。以上問題反映齣白銀公司環境管理粗放,對下屬企業監督管理不力,導緻下屬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長期得不到解決。

白銀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重金屬汙染治理項目推進不力。根據甘肅省環保督察問責工作組調查認定情況,按照乾部管理權限,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給予白銀市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賈汝昌(綜閤考慮其在白銀市大氣汙染防治不力問題上應負的責任)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白銀有色公司副總經理席斌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白銀市環保局局長李正倉黨內警告處分;對白銀市水務局局長張明璽進行誡勉談話。

席斌1966年7月齣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江西冶金學院有色金屬冶金專業學士,高級工程師。曆任白銀公司冶煉廠副廠長、廠長,白銀有色銅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白銀紅鷺銅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經理,白銀有限生産管理部主任,首信祕魯公司董事、總經理。現任白銀有色副總經理。

2007年7月6日,白銀有色前身白銀有色集團有限公司領取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白銀有色集團有限公司成立。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中國中信集團公司戰略投資白銀有色集團有限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甘政函【2008】113號) ,在對白銀有限進行改製和戰略投資的基礎上,由國安集團、甘肅省國資委、甘肅省國資公司、中信集團共同齣資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4日,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白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註冊登記,並領取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017年2月15日,代碼為“601212”的“白銀有色”股票正式上市交易,登陸A股市場,截至昨日收盤總市值439.9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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