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打疫苗,打針。(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圖/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被稱為「痛痛女孩」,因接種HPV疫苗第二劑出現全身疼痛狀況的少女,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救濟失敗後,向法院聲請撤銷原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日判決,撤銷原處分中對少女不利的部分,認為衛福部應依此判決的法律見解,做成準許給付一定金額的處份。

2016年9月底,少女公費接種HPV疫苗,但6天後卻出現全身疼痛不已的狀況,經醫師診為罹患「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並為「疑似疫苗接種後遺症」。少女的父親因此向衛福部申請接種疫苗救濟,但被審議小組判定與疫苗接種無關,僅獲得3萬元醫療補助。

衛福部委任律師表示,少仿單記載的是「關節痛」非「關節炎」,前者是感受,後者纔是疾病,也不能只以時間性來證明罹病與疫苗有因果關係。

少女的父親則強調,打疫苗前,少女從來沒有過「關節炎」或「關節痛」的狀況,卻在接種後6天開始疼痛,也到醫院看診了46次,應屬健保重大傷病,況且根據國外研究資料顯示,疫苗與該並有相當關聯性,衛福部應補償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共約89萬元。

【更多新聞】

遭李明彥持鋼筋痛打!賴香伶首出庭 隔著玻璃還原現場

獨/家裡裝潢「電視上被看光光」 屋主怒告《幸福空間》劉伊心侵入住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