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總價合同:合同雙方以圖紙和工程說明為依據,依照約定的總價進行承包。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除非招標人要求變更原定的承包內容,或實際工程量與預計工程量的差異超過某一約定的百分比之後纔可以調整合同價格,否則承包人不得要求變更總價。
2.調整總價合同:在報價及簽定合同時,以招標文件的要求和當時的物價計算合同總價。但在合同條款中約定,如果在執行中由於市場價格浮動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或減少時,合同總價應如何做相應調整。
1.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招標人在準備此類合同的招標文件時,委託諮詢單位按分部分項工程列出工程量表及估算的工程量,承包商投標時在工程量表中填入各項的單價,據之計算出合同總價作為投標報價之用。但在每月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時以竣工圖最終結算工程的總價款。
2.純單價合同,在設計單位還來不及提交施工詳圖,或雖有施工圖但由於某些原因不能準確地計算工程量時採用這種合同。招標文件只向投標者給出各項工程內的工作項目一覽表,工程範圍及必要的說明,而不提供工程量,承包商只要給出工作項目一覽表中各項目的單價既可。將來施工時按實際工程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