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指控騙取資金652億 安邦集團原董事長吳小暉受審)

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瞭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邦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犯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一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齣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吳小暉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吳小暉犯有集資詐騙罪。公訴人指齣,2011年,被告人隱瞞股權實控關係,實際控製安邦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財險)、安邦集團後,以安邦財險為融資平颱,指令該公司開發投資型保險産品並主導産品設計,授意製作虛假財務報錶等申報材料,騙取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銷售批復,嚮社會公眾募集資金。2011年7月,吳小暉無視監管規定,強行分派超大規模銷售指標,並以超募資金兩次增資安邦集團及安邦財險,虛構償付能力,製造、披露虛假信息,持續嚮社會公眾進行虛假宣傳,非法募集資金規模急劇擴大。

截至2017年1月5日,纍計嚮1056萬餘人次銷售投資型保險産品,超齣批復規模募集資金7238.67億元,並將部分超募資金轉至吳小暉實際控製的産業公司,用於對外投資、歸還債務、個人揮霍等。至案發,實際騙取資金652.48億元。檢察機關同時還指控被告人犯有職務侵佔罪。

公訴人指齣,2007年1月、6月,吳小暉利用擔任安邦財險副董事長,全麵負責該公司經營管理的職務便利,指使他人採用劃款不記賬的方式,將保費資金100億元先後劃入其實際控製的多傢産業公司,後將絕大部分資金作為自有資金增資安邦財險,或者用於支付其實際控製的産業公司欠款、利息等。據此,檢察機關提請以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追究吳小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齣示瞭證明吳小暉犯罪事實的相關證據,吳小暉及其辯護人進行瞭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錶瞭意見。法庭調查結束後,吳小暉進行瞭最後陳述,錶示知罪悔罪、深刻反省,希望法庭從輕處理。

上海市人大代錶、新聞記者、社會各界羣眾及被告人吳小暉的部分傢屬等五十餘人旁聽瞭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據新華社)

檢察機關指控

●被告人隱瞞股權實控關係,以安邦財險為融資平颱,授意製作虛假財務報錶等,騙取保監會銷售批復,嚮社會公眾募集資金

●被告人無視監管規定,虛構償付能力,製造、披露虛假信息,非法募集資金規模急劇擴大。截至2017年1月5日,超齣批復規模募集資金7238.67億元

●被告人將部分超募資金轉至實際控製的産業公司,用於對外投資、歸還債務、個人揮霍等。至案發,實際騙取資金652.48億元

●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將保費資金100億元先後劃入其實際控製的多傢産業公司,後將絕大部分資金作為自有資金增資安邦財險,或者用於支付其實際控製的産業公司欠款、利息等

最新進展

安邦集團發公告:“業務運營平穩”

針對安邦保險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接受法院審理一事,3月28日,安邦保險集團接管工作組也專門發齣《公告》予以迴應。

安邦保險集團官網掛齣的《公告》內容顯示:“2018年3月28日,吳小暉因個人犯罪行為接受法院公開審理。此前,安邦保險集團已免去吳小暉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目前,安邦保險集團在監管部門的接管下,業務運營平穩,現金流充裕,能夠履行對所有安邦客戶的保單承諾,確保保單持有人的閤法權益不受損失。”《公告》的落款為“安邦保險集團接管工作組”。

庭審全記錄:審判吳小暉

2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的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犯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一案。公訴人首先宣讀起訴書,指控吳小暉兩項罪名: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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