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越春秋》簡介:東漢趙曄撰《吳越春秋》,原十二卷,隋以後缺佚二卷,《宋史·藝文志》記為十卷。《吳越春秋》是主要記述春秋末期,吳越二國(包括一部分楚國)之事的雜史。前五篇為吳事,起於吳太伯,迄於夫差;後五篇為越事,記越國自無餘以至勾踐,注重吳越爭霸的史實。

以吳越春秋為名,或相近名稱的史學著作數量不少,然今僅有稱東漢趙曄所撰本有流傳。然而其書是否為趙曄所撰原本,這點比較讓人質疑的。我覺得比較有道理的說法應該是:原書為東漢·趙曄所作,經東晉·楊方刊削出《吳越春秋削繁》,而後有唐·皇甫遵合兩者考訂出今本,經歷代學者研究其中可見諸多與當時人不相符的語法詞句,以及野史逸聞,所以本書關於歷史的嚴謹程度有待考察。不過今本雖然已經不能說為漢之古書,但是其所包含著的材料應該說還是對於研究當時的吳越地方情況具有一定的意義的。

關於《吳越春秋》的研究相關,可參見周生春先生的《吳越春秋輯校匯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版),張覺先生的《吳越春秋校注》(嶽麓書社2006年第1版)兩書。

一開始我是因為有人說讀越絕的話必定要與吳越春秋一起互見,加上曾見過有感興趣的內容,所以纔在蒐集《越絕書》之後,接著蒐集《吳越春秋》中的材料的。不過雖然下了一些力氣,但工作畢竟因為懶癌發作,所以匆匆完工,疏漏不少。

我摘抄了今本《吳越春秋》之中有關於神話、宗教相關的內容,末尾也附上部分佚文,但是權衡之後,文中仍有一些偏近傳說、術數的內容沒有摘下(如公孫聖佔吳王夢等)。如果有興趣的,可以去閱讀好的本子,以及查閱學者所錄佚文。

從內容上看,本書所記神話傳說的材料還是比較豐富的,包括有很多後世流傳廣泛的故事,不過採用時要注意其可信度。按我的想法,本書比較重要的內容有吳越築城,吳越的鑄劍傳說,吳越兩國世系,大禹事蹟,勾踐國郊祭東皇公、西王母,越女劍,弓弩、射道的創製與傳承、天帝少子白龍魚服等幾個。

吳越也類似於巴蜀,屬於中原之外的重要地方系統,讀地方誌可以搜尋材料,探尋該地方的神話傳說系統與中原的異同,進而推敲先秦時期的樣貌。

註:本文採用的底本為《四部叢刊》本,而字詞句讀方面則多以張覺的《吳越春秋校注》(嶽麓書社2006年第1版為準。)

目錄:

卷第一 吳太伯傳

卷第二 吳王壽夢傳

卷第三 王僚使公子光傳

卷第四 闔閭內傳

卷第五 夫差內傳

卷第六 越王無餘外傳

卷第七 勾踐入臣外傳

卷第八 勾踐歸國外傳

卷第九 勾踐陰謀外傳

卷第十 勾踐伐吳外傳

佚文摘選

卷第一 吳太伯傳

1、吳之前君太伯者,后稷之苗裔也。后稷,其母臺氏之女姜嫄,為帝嚳元妃。年少未孕,出遊於野,見大人跡而觀之,中心歡然,喜其形像,因履而踐之,身動,意若為人所感,後 妊娠。恐被淫泆之禍,遂祭祀以求,謂「無子」。履上帝之跡,天猶令有之。姜嫄怪而棄於阨狹之巷,牛馬過者折易而避之;復棄於林中,適會伐木之人多;復置於澤中冰上,眾鳥以羽覆之。后稷遂得不死。姜嫄以為神,收而養之長,因名棄。為兒時好種樹禾、黍、桑、麻五榖。相五土之宜,青、赤、黃、黑,陵、水、高、下,粢、稷、黍、禾、蕖、麥、豆、稻,各得其理。堯遭洪水,人民泛濫,遂高而居。堯聘棄,使教民山居,隨地造區,研營種之術。三年餘,行人無飢乏之色。乃拜棄為農師,封之臺,號為后稷,姓姬氏。后稷就國為諸侯。卒,子不窋立。遭夏氏世衰,失官,奔戎狄之間,其孫公劉。

公劉慈仁,行不履生草,運車以避葭葦。公劉避夏桀於戎、狄,變易風俗,民化其政。公劉卒,子慶節立。

其後八世而得古公亶甫,脩公劉后稷之業,積德行義,為狄人所慕。薰鬻、戎姤而伐之,古公事之以犬馬牛羊,其伐不止;事以皮幣、金玉重寶,而亦伐之不止。古公問:「何所欲?」曰:「欲其土地。」古公曰:「君子不以養害。害所養,國所以亡也。而為身害,吾所不居也。」古公乃杖策去邠,踰梁山而處岐周曰:「彼君與我何異?」邠人父子兄弟相帥、負老攜幼,揭釜甑而歸古公。居三月,成城郭,一年成邑,二年成都,而民五倍其初。

古公三子,長曰太伯,次曰仲雍,雍一名吳仲,少曰季歷。季歷娶妻太任氏,生子昌。昌有聖瑞。古公知昌聖,欲傳國以及昌,曰:「興王業者,其在昌乎!」因更名曰季歷。太伯、仲雍望風知指,曰:「歷者,適也。」知古公欲以國及昌。古公病,二人託名採藥于衡山,遂之荊蠻,斷髮文身,為夷狄之服,示不可用。

古公卒,太伯、仲雍歸。赴喪畢,還荊蠻。國民君而事之,自號為勾吳。吳人或問:「何像而為勾吳?」太伯曰:「吾以伯長居國,絕嗣者也,其當有封者,吳仲也。故自號勾吳,非其方乎?」荊蠻義之,從而歸之者千有餘家,共立以為勾吳。數年之間,民人殷富。遭殷之末,世衰,中國侯王數用兵,恐及於荊蠻,故太伯起城,週三裏二百步,外郭三百餘裏。在西北隅,名曰故吳,人民皆耕田其中。

古公病,將卒,令季歷讓國於太伯,而三讓不受,故云太伯三以天下讓。於是季歷蒞政,脩先王之業,守仁義之道。季歷卒,子昌立,號曰西伯。遵公劉、古公之術,業於養老,天下歸之。西伯致太平,伯夷自海濱而往。西伯卒,太子發立,任周、召而伐殷,天下已安,乃稱王。追謚古公為太王,追封太伯於吳。

太伯祖【祖,或殂】卒,葬於梅里平墟。仲雍立,是為吳仲雍。仲雍卒,子季簡,簡子叔達,達子周章,章子熊,熊子遂,遂子柯相,相子彊鳩夷,夷子餘喬疑吾,吾子柯廬,廬子周繇,繇子屈羽,羽子夷吾,吾子禽處,處子專,專子頗高,高子句畢立。是時,晉獻公滅周北虞,虞公以開晉之伐虢氏。畢子去齊,齊子壽夢立,而吳益彊,稱王。凡從太伯至壽夢之世,與中國時通朝會,而國斯霸焉。

卷第二 吳王壽夢傳

卷第三 王僚使公子光傳

卷第四 闔閭內傳

2、闔閭曰:「善。夫築城郭,立倉庫,因地制宜,豈有天氣之數以威鄰國者乎?」子胥曰:「有。」闔閭曰:「寡人委計於子。」子胥乃使相土嘗水,象天法地,造築大城。週迴四十七里,陸門八,以象天八風;水門八,以法地八聰【聰,蓋訛誤,應作窗】。築小城,周十里,陵門三,不開東面者,欲以絕越明也。立閶門者,以象天門,通閶闔風也。立蛇門者,以象地戶也。闔閭欲西破楚,楚在西北,故立閶門以通天氣,因複名之破楚門。欲東並大越,越在東南,故立蛇門以制敵國。吳在辰,其位龍也,故小城南門上反羽為兩鯢鱙以象龍角。越在巳地,其位蛇也,故南大門上有木蛇,北向首內,示越屬於吳也。

3、幹將者,吳人也,與歐冶子同師,俱能為劍。越前來獻三枚,闔閭得而寶之,以故使劍匠作為二枚:一曰幹將,二曰莫耶。莫耶,幹將之妻也。幹將作劍,來五山之鐵精,六合之金英。候天伺地,陰陽同光,百神臨觀,天氣下降,而金鐵之精不銷淪流,於是幹將不知其由。莫耶曰:「子以善為劍聞於王,使子作劍,三月不成,其有意乎?」幹將曰:「吾不知其理也。」莫耶曰:「夫神物之化,須人而成,今夫子作劍,得無得其人而後成乎?」幹將曰:「昔吾師作冶,金鐵之類不銷,夫妻俱入冶爐中,然後成物。至今後世,即山作冶,麻絰葌服,然後敢鑄金于山。今吾作劍,不變化者,其若斯耶?」莫耶曰:「先師親爍身以成物,吾何難哉!」於是幹將妻乃斷髮剪爪,投於爐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裝炭,金鐵乃濡。遂以成劍,陽曰幹將,陰曰莫耶,陽作龜文,陰作漫理。

4、闔閭既寶莫耶,復命於國中作金鉤。令曰:「能為善鉤者,賞之百金。」吳作鉤者甚眾。而有人貪王之重賞也,殺其二子,以血舋金,遂成二鉤,獻於闔閭,詣宮門而求賞。王曰:「為鉤者眾而子獨求賞,何以異於眾夫子之鉤乎?」作鉤者曰:「吾之作鉤也,貪王之賞而殺二子,舋成二鉤。」王乃舉眾鉤以示之:「何者是也?」王鉤甚多,形體相類,不知其所在。於是鉤師向鉤而呼二子之名:「吳鴻,扈稽,我在於此,王不知汝之神也。」聲絕於口,兩鉤俱飛,著父之胸。吳王大驚,曰:「嗟乎!寡人誠負於子。」乃賞百金.遂服而不離身。

5、子胥曰:「椒丘訢者,東海上人也。為齊王使於吳,過淮津,欲飲馬於津。津吏曰:『水中有神,見馬即出,以害其馬。君勿飲也。』訢曰:『壯士所當,何神敢幹?』乃使從者飲馬於津,水神果取其馬,馬沒。椒丘訢大怒,袒裼持劍入水,求神決戰?連日乃出,眇其一目。」

卷第五 夫差內傳

6、伍子胥聞之,諫曰:「……臣今年老,耳目不聰,以狂惑之心,無能益國。竊觀金匱第八,其可傷也。」吳王曰:「何謂也?」子胥曰:「今年七月,辛亥平旦,大王以首事。辛,歲位也,亥,陰前之辰也。合壬子歲前合也,利以行武,武決勝矣。然德在合,鬥擊醜。醜,辛之本也。大吉,為白虎而臨。辛,功曹,為太常所臨。亥,大吉,得辛為九醜,又與白虎並重。有人若以此首事,前雖小勝,後必大敗。天地行殃,禍不久矣。」

7、大天種謂越君曰:「中冬氣定,天將殺戮。不行天殺,反受其殃。」

卷第六 越王無餘外傳

8、越之前君無餘者,夏禹之末封也。禹父鯀者,帝顓頊之後。鯀娶於有莘氏之女,名曰女嬉。年壯未孳。嬉於砥山,得薏苡而吞之,意若為人所感,因而妊孕,剖脅而產高密。家於西羌,地曰石紐。石紐在蜀西川也。

帝堯之時,遭洪水滔滔,天下沉漬,九州閼塞,四瀆壅閉。帝乃憂中國之不康,悼黎元之罹咎,乃命四嶽,乃舉賢良,將任治水。自中國至於條方,莫薦人,帝靡所任,四嶽乃舉鯀而薦之於堯。帝曰:「鯀,負命毀族,不可。」四嶽曰:「等之羣臣,未有如鯀者。」堯用治水,受命九載,功不成。帝怒曰:「朕知不能也。」乃更求之,得舜,使攝行天子之政。巡狩,觀鯀之治水無有形狀,乃殛鯀於羽山。鯀投於水,化為黃能,因為羽淵之神。

舜與四嶽舉鯀之子高密。四嶽謂禹曰:「舜以治水無功,舉爾嗣考之勛。」禹曰:「俞!小子敢悉考績以統天意?惟委而已。」

禹傷父功不成,循江溯河,盡濟甄淮,乃勞身焦思以行,七年,聞樂不聽,過門不入,冠掛不顧,履遺不躡,功未及成。愁然沉思。乃案《黃帝中經歷》——蓋聖人所記,曰:在於九疑山東南天柱,號曰宛委,赤帝在闕。其巖之巔,承以文玉,覆以磐石,其書金簡,青玉為字,編以白銀,皆瑑其文。

禹乃東巡,登衡嶽,血白馬以祭,不幸所求。禹乃登山,仰天而嘯,因夢見赤繡衣男子,自稱:「玄夷蒼水使者,聞帝使文命於斯,故來候之。非厥歲月,將告以期。無為戲吟,故倚歌覆釜之山。」東顧謂禹曰:「欲得我山神書者,齋於黃帝巖嶽之下,三月庚子,登山發石,金簡之書存矣。」禹退又齋,三月庚子,登宛委山,發金簡之書。案金簡玉字,得通水之理。

復返歸嶽,乘四載以行川,始於霍山,徊集五嶽,詩云:「信彼南山,惟禹甸之。」遂巡行四瀆。與益、夔共謀。行到名山大澤,召其神而問之山川脈理、金玉所有、鳥獸昆蟲之類及八方之民俗、殊國異域土地裏數:使益疏而記之,故名之曰《山海經》。

禹三十未娶,行到塗山,恐時之暮,失其度制,乃辭雲:「吾娶也,必有應矣。」乃有白狐九尾造於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證也。塗山之歌曰:『綏綏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來賓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際,於茲則行。』明矣哉!」禹因娶塗山女,謂之女嬌。取辛、壬、癸、甲,禹行。十月,女嬌生子啟。啟生不見父,晝夕呱呱啼泣。

禹行使大章步東西,豎亥度南北,暢八極之廣,旋天地之數。

禹濟江,南省水理,黃龍負舟,舟中人怖駭,禹乃啞然而笑曰:「我受命於天,竭力以勞萬民。生,性也;死,命也。爾何為者?」顏色不變。謂舟人曰:「此天所以為我用。」龍曳尾舍舟而去。

南到計於蒼梧,而見縛人,禹拊其背而哭。益曰:「斯人犯法,自合如此,哭之何也?」禹曰:「天下有道,民不罹辜;天下無道,罪及善人。吾聞:『一男不耕,有受其飢;一女不桑,有受其寒。』吾為帝統治水土,調民安居,使得其所。今乃罹法如斯,此吾得薄,不能化民證也。故哭之悲耳。」

於是周行寓內,東造絕跡,西延積石,南踰赤岸,北過寒谷;徊崑崙,察六扈,脈地理,名金石。寫流沙於西隅,決弱水於北漢;青泉、赤淵分入洞穴;通江東流,至於碣石;疏九河於涽淵,開五水於東北;鑿龍門,闢伊闕;平易相土,觀地分州。殊方各進,有所納貢;民去崎嶇,歸於中國。

堯曰:「俞!以固冀於此。」乃號禹曰伯禹,官曰司空,賜姓姒氏,領統州伯,以巡十二部。

堯崩,禹服三年之喪,如喪考妣,晝哭夜泣,氣不屬聲。

堯禪位於舜,舜薦大禹,改官司徒,內輔虞位,外行九伯。

舜崩,禪位命禹。禹服喪三年,形體枯槁,面目黎黑,讓位商均,退處陽山之南,陰阿之北。萬民不附商均,追就禹之所,狀若驚鳥揚天,駭魚入淵,晝歌夜吟,登高號呼,曰:「禹棄我,如何所戴?」禹三年服畢,哀民不得已,即天子之位。

三載考功,五年政定。周行天下,歸還大越。登茅山以朝四方羣臣,觀示中州諸侯。防風後至,斬以示眾,示天下悉屬禹也。乃大會計治國之道。內美釜山州慎之功,外演聖德以應天心,遂更名茅山曰會稽之山。因傳國政,休養萬民,國號曰夏後。封有功,爵有德,惡無細而不誅,功無微而不賞。天下喁喁,若兒思母、子歸父。而留越恐羣臣不從,言曰:「吾聞:『食其實者,不傷其枝,飲其水者,不濁其流。』吾獲覆釜之書,得以除天下之災,令民歸於裏閭。其德彰彰若斯,豈可忘乎?」乃納言聽諫,安民治室居,靡山伐木為邑,畫作印,橫木為門;調權衡,平鬥斛,造井示民,以為法度。鳳凰棲於樹,鸞鳥巢於側,麒麟步於庭,百鳥佃於澤。

遂已耆艾將老,嘆曰:「吾晏歲年暮,壽將盡矣,止絕斯矣。」命羣臣曰:「吾百世之後,葬我會稽之山,葦槨桐棺,穿壙七尺,下無及泉;墳高三尺,土階三等。葬之後,田無改畝,以為居之者樂,為之者苦。」禹崩之後,眾瑞並去。天美禹德而勞其功,使百鳥還為民田,大小有差,進退有行,一盛一衰,往來有常。

禹崩,傳位與益。益服三年,思禹未嘗不言。喪畢,益避禹之子啟於箕山之陽,諸侯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子也。」啟遂即天子之位,治國於夏。遵《禹貢》之美,悉九州之土以種五穀,累歲不絕。啟使使以歲時春秋而祭禹于越,立宗廟於南山之上。

禹以下六世而得帝少康。少康恐禹祭之絕祀,乃封其庶子于越,號曰無餘。餘始受封,人民山居,雖有鳥田之利,租貢才給宗廟祭祀之費。乃復隨陵陸而耕種,或逐禽鹿而給食。無餘質樸,不設宮室之飾,從民所居,春秋祠禹墓於會稽。

無餘傳世十餘,末君微劣,不能自立,轉從眾庶為編戶之民,禹祀斷絕。十有餘歲,有人生而言語,其語曰:「鳥禽呼咽喋咽喋。」指天向禹墓曰:「我是無餘君之苗末,我方修前君祭祀,復我禹墓之祀,為民請福於天,以通鬼神之道。」眾民悅喜,皆助奉禹祭,四時致貢,因共封立,以承越君之後,復夏王之祭,安集鳥田之瑞,以為百姓請命。自後稍有君臣之義,號曰無壬。

壬生無●,●專心守國,不失上天之命。無●卒,或為夫譚。夫譚生元常,常立,當吳王壽夢、諸樊、闔閭之時。越之興霸自元常矣。

卷第七 勾踐入臣外傳

9、越王曰:「昔堯任舜、禹而天下治,雖有洪水之害,不為人災。變異不及於民,豈況於人君乎?」大夫若成曰:「不如君王之言。天有曆數,德有薄厚。黃帝不讓,堯傳天子。三王臣弒其君,五霸子弒其父。德有廣狹,氣有高下。今之世猶人之市,置貨以設詐。抱謀以待敵。不幸陷厄,求伸而已。大王不覽於斯,而懷喜怒。」越王曰:「任人者不辱身,自用者危其國。大夫皆前圖未然之端,傾敵破讎,坐招泰山之福……」

10、范蠡曰:「大王安心,事將有意,在《玉門》第一。今年十二月戊寅之日,時加日出。戊,囚日也;寅,陰後之辰也。合庚辰,歲後會也。夫以戊寅日聞喜,不以其罪罰日也。時加卯而賊戊,功曹為騰蛇而臨戊,謀利事在青龍。青龍在勝先,而臨酉,死氣也,而克寅。是時克其日,用又助之。所求之事,上下有憂。此豈非天網四張,萬物盡傷者乎?王何喜焉?」

11、後一月,越王出石室,召范蠡曰:「吳王疾,三月不愈。吾聞人臣之道,主疾臣憂。且吳王遇孤,恩甚厚矣。疾之無瘳,惟公卜焉。」范蠡曰:「今日日辰陰陽,上下和親,無相入者。法曰:『天一救,且何憂?』吳王不死明矣,到己巳日,當瘳,惟大王留意。」

12、子胥曰:「何大王之言反也?夫虎之卑勢,將以有擊也;狸之卑身,將求所取也。雉以眩移拘於網,魚以有悅死於餌。且大王初臨政,負《玉門》之第九,誡事之敗,無咎矣。今年三月甲戌,時加雞鳴。甲戌,歲位之會,將也。青龍在酉,德在上,刑在金,是日賊其德也。知父將有不順之子,君有逆節之臣……。」

卷第八 勾踐歸國外傳

13、越王曰:「寡人之計未有決定。欲築城立郭,分設裏閭,欲委屬於相國。」於是范蠡乃觀天文,擬法於紫宮,築作小城。周千一百二十二步,一圓三方。西北立龍飛翼之樓,以象天門;為兩蟉繞棟,以象龍角。,東南伏漏石竇,以象地戶;陵門四達,以象八風。外郭築城而缺西北,示服事吳也,不敢壅塞,內以取吳,故缺西北,而吳不知也。北向稱臣,委命吳國,左右易處,不得其位,明臣屬也。城既成,而怪山自至,怪山者,琅琊東武海中山也。一夕自來,百姓怪之,故名怪山;形似龜體,故謂龜山。范蠡曰:「臣之築城也,其應天矣,崑崙之象存焉。」越王曰:「寡人聞崑崙之山,乃天地之鎮柱也。上承皇天,氣吐宇內;下處后土,稟受無外。滋聖生神,嘔養帝會。故五帝處其陽陸,三王居其正地。吾之國也,扁天地之壤,乘東南之維,鬥去極北,非糞土之城?何能與王者比隆盛哉?」范蠡曰:「君徒見外,未見於內。臣乃承天門制城,合氣於後土,嶽象已設,崑崙故出,越之霸也。」越王曰:「苟如相國之言,孤之命也。」范蠡曰:「天地卒號以著其實。」

14、越王乃召相國范蠡、大夫種、大夫郢問曰:「孤欲以今日上明堂,臨國政,專恩致令,以撫百姓,何日可矣?惟三聖紀綱維持。」范蠡曰:「今日,丙午日也。丙,陽將也。是日吉矣,又因良時,臣愚以為可。無始有終,得天下之中。」大夫種曰:「前車已覆,後車必戒。願王深察。」范蠡曰:「夫子故不一二見也。吾王今以丙午復初臨政,解救其本,是一宜;夫金制始,而火救其終,是二宜;蓄金之憂,轉而及水,是三宜;君臣有差,不失其理,是四宜;王相俱起,天下立矣,是五宜。臣願急升明堂臨政。」

卷第九 勾踐陰謀外傳

15、越王曰:「善。」乃行第一術,立東郊以祭陽,名曰東皇公。立西郊以祭陰,名曰西王母。祭陵山於會稽,祀水澤於江州。事鬼神一年,國不被災。

16、十一年,越王深念永思,惟欲伐吳,乃請計倪問曰:「吾欲伐吳,恐不能破,早欲興師,惟問於子。」計倪對曰:「夫興師舉兵,必且內蓄五穀,實其金銀,滿其府庫,勵其甲兵。凡此四者,必察天地之氣,原於陰陽,明於孤虛,審於存亡,乃可量敵。」越王曰:「 『天地』『存亡』,其要柰何?」計倪曰:「天地之氣,物有死生。原陰陽者,物貴賤也;明孤虛者,知會際也;審存亡者,別真偽也。」越王曰:「何謂『死生』、『真偽』乎?」計倪曰:「春種八榖,夏長而養,秋成而聚,冬畜而藏。夫天時有生而不救種,是一死也;夏長無苗,二死也;秋成無聚,三死也;冬藏無畜,四死也。雖有堯舜之德,無如之何。夫天時有生,勸者老,作者少,反氣應數,不失厥理,一生也;留意省察,謹除苗穢,穢除苗盛,二生也;前時設備,物至則收,國無逋稅,民無失穗,三生也;倉已封塗,除陳入新,君樂臣歡,男女及信,四生也。夫陰陽者,太陰所居之歲,留息三年,貴賤見矣。夫孤虛者,謂天門地戶也。存亡者,君之道德也。」

17、范蠡對曰:「臣聞古之聖君莫不習戰用兵,然行陣、隊伍、軍鼓之事,吉凶決在其工。今聞越有處女,出於南林,國人稱善。願王請之,立可見。」越王乃使使聘之,問以劍戟之術。處女將北見於王,道逢一翁,自稱曰袁公。問於處女:「吾聞子善劍,願一見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隱,惟公試之。」於是袁公即杖箖箊竹,竹枝上頡橋,未墮地,女即捷末。袁公操其本而刺處女。處女應即入之,三入,因舉杖擊袁公。袁公則飛上樹,變為白猿。遂別去。見越王,越王問曰:「夫劍之道則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長於無人之野,無道不習,不達諸侯。竊好擊之道,誦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門戶,亦有陰陽。開門閉戶,陰衰陽興。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滕兔,追形逐影,光若佛彷,呼吸往來,不及法禁,縱橫逆順,直復不聞。斯道者,一人當百,百人當萬。王欲試之,其驗即見。」越王大悅,即即加女號,號曰「越女。」乃命五校之隊長、高才習之,以教軍士。當此之時皆稱越女之劍。

18、音曰:「臣聞弩生於弓,弓生於彈,彈起古之孝子。」越王曰:「孝子彈者柰何?」音曰:「古者人民樸質,飢食鳥獸,渴飲霧露,死則裹以白茅,投於中野。孝子不忍見父母為禽獸所食,故作彈以守之,絕鳥獸之害。故歌曰:『斷竹屬木,飛土逐肉』遂令死者不犯鳥、狐之殘也。於是神農、黃帝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四方。黃帝之後,楚有弧父。弧父者,生於楚之荊山,生不見父母,為兒之時,慣用弓矢,所射無脫。以其道傳於羿,羿傳逄蒙,逄蒙傳於楚琴氏,琴氏以為弓矢不足以威天下。當是之時,諸侯相伐,兵刃交錯,弓矢之威不能制服。琴氏乃橫弓著臂,施機設樞,加之以力,然後諸侯可服。琴氏傳大魏,大魏傳楚三侯,所謂句亶、鄂、章,人號麋侯、翼侯、魏侯也。自楚之三侯傳至靈王,自稱之楚累世蓋以桃弓棘矢而備鄰國也。自靈王之後,射道分流,百家能人用莫得其正。臣前人受之於楚,五世於臣矣。臣雖不明其道,惟王試之。」

卷第十 勾踐伐吳外傳

19、越王追奔攻吳,兵入於江陽松陵,欲入胥門,來至六七里,望吳南城,見伍子胥頭巨若車輪,目若耀電,鬚髮四張,耀於十數裏。越軍大懼,留兵假道。即日夜半,暴風疾雨,雷奔電激,飛石揚砂,疾於弓弩。越軍壞敗,松陵卻退,兵士僵斃,人眾分解,莫能救止。范蠡、文種乃稽顙肉袒,拜謝子胥,願乞假道。子胥乃與種、蠡夢,曰:「吾知越之必入吳矣,故求置吾頭於南門,以觀汝之破吳也。惟欲以窮夫差。定汝入我之國,吾心又不忍,故為風雨以還汝軍。然越之伐吳,自是天也,吾安能止哉?越如欲入,更從東門,我當為汝開道貫城,以通汝路。」

20、越王還於吳,當歸而問於范蠡曰:「何子言之其合於天?」范蠡曰:「此素女之道,一言即合。大王之事,王問為實,《金匱》之要在於上下。」越王曰:「善哉!吾不稱王,其可悉乎?」蠡曰:「不可。昔吳之稱王,僭天子之號,天變於上,日為陰蝕。今君遂僭號不歸,恐天變復見。」

21、范蠡既去,越王愀然變色,召大夫種曰:「蠡可追乎?」種曰:「不及也。」王曰:「柰何?」種曰:「蠡去時,陰畫六,陽畫三,日前之神,莫能制者。玄武、天空威行,孰敢止者?度天關,涉天梁,後入天一,前翳神光。言之者死,視之者狂。臣願大王勿復追也。蠡終不還矣。」

22、種曰:「吾見王時,正犯《玉門》之第八也,辰克其日,上賊於下,是為亂醜,必害其良。今日克其辰,上賊下,止吾命須臾之間耳。」

23、越王葬種於國之西山,樓船之卒三千餘人,造鼎足之羨,或入三峯之下。葬一年,伍子胥從海上穿山脅而持種去,與之俱浮於海。故前潮水潘候者,伍子胥也,後重水者,大夫種也。

24、自黃帝至少康十世。自禹受禪至少康即位六世,為一百四十四年。少康去顓頊即位,四百二十四年。

黃帝——昌意——顓頊——鯀——禹——啟——太康——仲廬——相——少康——無餘——無玉,去無餘十世——無暤——夫康——元常——勾踐——興夷——不壽——不揚 無強——魯穆柳有幽公為名,王侯自稱為君——尊——親,失琅邪,為楚所滅。勾踐至王親歷八主,格霸二百二十四年。從無餘越國始封,至餘善返越國空滅,凡一千九百二十二年。

張書所附佚文摘選:

  1. 堯聽四嶽之言,用鯀修水。鯀曰:「帝遭天災,厥黎不康。」築城造郭,以為國固。《初學記》二十四,《御覽》百九十三,然兩者皆有詞不同
  2. 鯀築城以衛君,造郭以居人,此城郭之始也。《初學記》二十四,《御覽》百九十三,然兩者皆有詞不同
  3. 吳王夫差聞孔子與子貢遊於吳,出,求觀其形,變服而行,為或人戲而傷其指。夫差還,發兵索於國內,欲誅或人。子胥諫曰:「臣聞昔上帝之少子,下游青冷之淵,化為鯉魚,隨流而戲漁者,豫且射而中之,上訴天帝。天帝曰:『汝方遊之時,何衣而行?』少子曰:『我為鯉魚。』上帝曰『汝乃白龍也,而變為魚。漁者射汝,是其宜也,又何怨焉?』今夫大王棄萬乘之服而從匹夫之禮,而為或人所刑,亦其宜也。」於是吳王默然不言。《羣書治要》、又《御覽》三百七十節
  4. 禹周行宇內,竭洛涸濟,瀝淮於澤。《文選》卷二十七
  5. 山覆釜盎,盎中有金簡玉書,皇帝之遺讖也。《事類賦注》卷七
  6. 有眉間尺之傳說,我略去不言,且記之。在《御覽》三百六十四
  7. 禹乃登宛委之山,發石,乃得金簡玉字,以水泉之脈。山中又有一穴,深不見底,謂之於穴。《史記·太史公自序》正義引
  8. 至勾踐遷都山陰,立禹廟為始祖廟,越亡遂廢也。《史記·太史公自序》正義引
  9. 夏禹廟以梅木為梁。《太平御覽》卷一百八十七
  10. 有吳王闔閭墓生金精白虎傳說,且有始皇相關,即虎丘之由來。現我略去不記。在《御覽》卷五百五十八,陸廣微《吳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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