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飲酒,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社交活動中逃不過去的一道"坎",有人說:酒場如戰場。某種意義上,此言不虛。

"酒場如戰場"這句話最真實、也最殘酷的體現就是:戰場會奪走人的生命,酒場也同樣能夠殺人。戰場上,殺人的子彈與刺刀,而在酒場上,殺人的則是酒精和飲酒者的瘋狂。

有人飲酒而亡--這樣的新聞時不時便會見諸報端,而在這一大類新聞之中,最引人關注的小類別,無疑是官場上的"飲酒命案"。

儘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官員違規宴飲,尤其禁止以公務名義聚衆飲酒,但卻總有一些不守紀律的狂妄幹部,對種種規定置若罔聞,最終葬送了自己的事業,甚至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最近,一起發生在常州市國土局公務接待活動中的"致命酒局",便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典型案例。

據澎湃新聞報道,2月6日晚,江蘇常州市國土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公務接待其他單位公務人員,期間有人飲酒。常州經開區國土分局黨總支組織委員、服務中心副主任孫某喝酒後身亡。常州市國土局方面表示,孫某是回家後被發現死亡,至於喝酒與死亡之間是否有直接聯繫,公安部門已介入調查。

有人在公務接待的酒局上死亡,自然有人要因此擔責。據常州國土局和市紀委透露,近日,當晚參與該飯局的10名公職人員均被問責處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常州經開區國土分局局長朱玉曙被免職。常州市國土局黨委書記、局長賈金庚及該局紀委書記戴洪華,雖未參與飯局、但負領導責任,也遭上級紀委調查。

在採訪中,常州市國土局黨委書記、局長賈金庚透露,紀檢部門已對他和該局紀委書記啓動"一案雙查"(在查辦案件過程中,既查黨員領導幹部的違紀問題,又查執紀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爲),調查他在抓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是否存在問題,將"相關領導責任追究到位"。

一次失當的飲酒,既奪去了一名幹部的生命,也對當地官場生態造成了不小的影響,"酒場如戰場"的危險性,在這起悲劇性的事件中,可謂暴露無遺。

孫某並不是唯一一個"倒"在酒場之上的官員,如今回首往事,多起官場上的"致命酒局"依然歷歷在目。

2017年1月11日上午,農墾建三江管理局鴨綠河農場召開新到任幹部見面會,迎接新到職副場長孫建、張巖。新任副場長孫建、張巖等9人一同就餐,席間有6人飲酒,孫建酒後到招待所休息。當日晚7時左右,孫建出現呼吸異常現象,經農場醫院搶救無效,於晚8時30分左右死亡。鴨綠河農場醫院診斷其死亡原因爲心源性猝死。

一名官員纔剛剛到任,還沒從歡迎的氛圍中緩過神來,就死在了歡迎自己的酒局之後,讓人不勝唏噓。一個極具諷刺性的事實是:就在孫建飲酒死亡當天上午,他纔剛剛宣誓過"遵守八項規定",可儀式一結束,他就將宣誓內容全都忘了個精光,並最終爲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對於這件事,新華社做出了這樣的評價:"要命的'違紀酒'何止要命,它還給黨和政府形象抹了黑,在人民羣衆心裏紮了刺。"

有官員死於公務宴請,自然是當地的官場生態出了問題。然而,有些官員雖然在公務宴請中"把持"住了自己,卻在私人宴請中掉了鏈子,最終遭遇了同樣的結局。

2016年12月20日下午,湖南省永州市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奉來生在酒桌接受私人宴請大量飲酒後,因酒精中毒非正常死亡。

據媒體報道,2016年12月20日(工作日)中午,奉來生在江華瑤族自治縣白芒營鎮朋友家參加酒宴。同日下午5點,奉來生與江華瑤族自治縣王姓民警(戰友關係)乘私車返回住所,途中接受私人宴請。兩人在冷水灘區一土菜館與17人就餐,席間大量飲酒,此後在折返冷水灘區零陵北路某酒店地下停車場準備安排休息時,昏迷不醒。經現場120醫生診斷,系因酒精中毒身亡。

事發後,永州市紀委下發《關於市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奉來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通報》,永州下轄道縣、藍山縣等多個政府部門均開展相關學習工作,強調"工作日不準違規飲酒的規定","八小時工作時間以外禁止相互宴請,不準參與斗酒、酗酒、醉酒,對違反'禁酒令'造成嚴重後果的個人和當事人決不手軟,嚴格按相關規定和條例查處並進行責任追究。"

事實上,根據《法制晚報》在2017年初做出的一項統計,自18大以來,到2017年初爲止,短短四年多時間裏,紀檢部門和媒體公開報道的黨政幹部"涉酒"致死案例至少有21人,這些案例包括接待上級領導"痛飲"致死、單位交流喝酒致死、接風洗塵公款喫請致死、私人宴請致死等。

死在酒場上的這20多人,每個人都曾經是組織寄以厚望的中層幹部,本應是國家的棟樑之才,然而,他們沒有倒在工作崗位上,卻倒在了酒杯的面前,這是他們的恥辱,也是國家的遺憾。

2012年12月4日,中央出臺了"八項規定",力求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制定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在落實"八項規定"的過程中,各地都出臺了具體規定,而飲酒問題也在明確規定之列。2013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要求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而在地方,各個省、市、自治區都升級了原有的"禁酒令",許多原本規定"工作日中午不得飲酒"的地方,都將規定改爲了"公務活動與工作日一律不得飲酒"。

各地之所以如此重視違規飲酒這件事,就是因爲"酒問題"不是小問題,只有端正了官場上的飲酒風氣,祛除了各地的飲酒陋習,官場風氣才能真正清朗起來。在這種情況之下,"頂風作案",違規飲酒,最終只能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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