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報道,農民工王有,41歲,河南南陽籍,從秋天就跟著老鄉在青海西寧一建築工地辛苦幹了幾個月,但是臨近春節,老闆卻說公司效益不好,只給他發了500元路費,拖欠了工錢1萬元。可是就是這500塊錢的路費,在途經洛陽轉車的時候,卻發現身上剩餘的200元錢,也被偷了。這時他身無分文,回不了家,只好求助洛陽市救助站,在那裡待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拿著救助站給買的車票,扛著行李,步行去幾公里外的火車站。28日,洛陽的大地上還覆蓋著積雪,天氣異常寒冷。「想想一年的辛苦,落了個這樣的境地,感覺到活著沒什麼意思了。」王有說著就哭開了。

這是一件老闆拖欠農民工薪資的事件,是農民工工地打工春節返鄉路上被偷竊車費事件,是社會救助站救助落難農民工的事件。河南南陽農民工太倒黴了,在工地幹了幾個月,上萬工款拿不到,只得到500元返鄉車費,誰知,從西安坐車到洛陽,再想轉車到南陽,卻發現身上剩餘的200錢被偷了。-真是應了這些話「人越窮越見鬼,屋漏偏逢連夜雨,禍不單行」。不幸中的大幸是救助站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1.無良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老闆必須受到輿論的譴責,甚至應該受到相關法規的處罰

2017年12月7日,人社部等12部委就緊急發文,要求各地年底前須清償拖欠工程款,確保農民工拿工資返鄉過年。

2017年12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覈辦法》,要各省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實施年度考覈,拖欠嚴重將約談有關負責人。

國家三申五令之下,這些不良老闆真的是膽子包天,依然拖欠民工工資。難道這些老闆不知道春節對中國人的意義嗎?農民工辛苦幹,平時再臟再累都承受,只為能在春節時多帶點錢返鄉置辦年貨和家人開開心心過了年。現在這無良的老闆拖欠工資,農民工過年沒錢花,這讓人難以接受的,理應受到相關部門的約談追責和社會輿論的譴責。按時發工資,特別是農民的工資,是作為老闆最基本的守法行為。

2.農民工,積極行動起來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老闆作鬥爭

農民工是一羣善良的底層民眾,書讀得比較少,維權意識比較薄弱,爭取自己利益的途徑知之甚少。老實的民眾一旦遇到無良的老闆,自己催款無果的情況下,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農民工是弱勢羣體,需要社會相關方積極行動起來,提高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同時嚴懲拖欠農民工資的無良老闆。

3.可惡的小偷理應受到嚴懲

本來農民工沒拿到工資已夠背的,現在連回家的車費也被偷了。接二連三的打擊,讓這個農民工內心脆弱到極點。這些該死刁鑽的小偷,總有一天會受到懲罰,會像過街老鼠一樣被人喊打。

4.救助站是扶弱濟平的正能量,必須給予點贊

不幸中的大幸是,這民工還知道到救助站求助,更幸的是救助站出錢買車票給民工返鄉。這是正能量,我們必須點贊。

「想想一年的辛苦,落了個這樣的境地,感覺到活著沒什麼意思了。」--全社會都應該像救助站一樣給農民工送溫暖,給弱勢羣體提供方便,讓他們在春節裏微笑而不是流淚!


春運的大幕已經拉開,還有12天就過年了,也是農民工大量返鄉的時間,辛苦一年了,都想著拿著錢回家過個好年,可是年年都有欠薪的問題,讓農民工的回鄉路程不再那麼容易了。自己就是家裡的頂樑柱,如果年底拿不到工資,可能全家的年都過不好啊,稍微有良心的老闆都會想辦法籌錢發放工錢的。

可是還是有一小撮老闆就是有錢也不發,就是想賴著不發,大部分農民工在自己工作的地方都是人生地不熟的,人又認識不多啊,遇到問題更是沒有辦法解決啊,有些老闆就是仗著這些纔敢欠工錢的,否則他們敢嗎?

有些農民工好不容易要到錢,由於自己不能妥善的保管,還沒有到家錢就被盜了,一年的辛苦錢就這樣被小偷盜了,該死的小偷,偷農民工的錢,花的時候良心不痛嗎?同時我也想說,咱們農民工掙錢不容易啊,自己在回家的時候,身上的現金不要帶太多,盡量辦張銀行卡存進去,這樣就可以放心多了。

我要為洛陽救助站點贊,還是不錯的,能幫助農民工解決實際問題啊,可是我想說的是,我們在幫助農民工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好,買了車票,是不是可以把人送到車站,畢竟救助站離車站還有很長一段時間啊,再說農民工的行李是比較重的,所以,希望救助站的工作再細緻點。

讓我們共同關注農民工春節返鄉之路,共同為農民工提供便利,當自己在返鄉的路上,碰到農民工有困難,主動幫一下,特別是對於那些防範意識比較淡薄的農民工,進行善意的提醒,避免這樣的事情出現。

你還有什麼辦法能使農民工的返鄉之路不再那麼難,歡迎在留言區留言。


漫漫回家路,無處話悽涼,真的不是他們要的太多,而是這個老闆從來就沒有給夠!還有十幾天就要過年了,各地農名工也都結束了一年的辛勤勞作,踏上回家的旅程,誰知道來時高高興興,回時卻都愁眉苦臉!

在這裡先感謝洛陽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員,給你們點贊!

作為弱勢羣體的農民工,每年年底都會出現很多民工討薪的事件發生,政府多年前就發現這類問題比較突出,也曾出臺了很多政策來解決工資拖欠問題,但是沒有根治。不過在2018年,國家徹底落實農民工工資按月支付,真正確保了農名工的權益!

2018年國家落實了農名工工資按月支付,該措施主要依據實名制來完成。各施工單位要實名錄入用工信息,記好考勤,然後企業根據工程進度按時打款到工程項目賬戶,由銀行按時發到農名工手裡。真正做到了既保證了農名工工資發放,又監督了建築企業。

同時,最高法院也頒布了相關解釋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第六條 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在一審宣判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從輕處罰。  

對於免除刑事處罰的,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賠禮道歉。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造成嚴重後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  

國家已經從法律層面來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希望能夠減少欠薪事件的發生,同時農民工也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障自身的權益!

根據我收集的一些關於農名工討薪的經歷,向農名工朋友提4個建議:

1、遇到欠薪問題,一定要堅決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輕易放棄,很多的小包工頭或小老闆喫準了農名工怕麻煩的心理,在農民工討薪是顯得非常強勢,態度也很強硬,這時一定不要害怕,強烈表明自己索要工資的立場,要有不給工錢誓不罷休的氣勢,同時告訴他們如果不給工資,就請相關部門介入處理。

2、遇到這樣的問題,多找當地的勞動監察隊或者仲裁委員會,不要因為害怕傷害與老闆或介紹人的關係而放棄。一個連你工資都沒法給你的老闆,你也沒有必要接著給他幹了,如果這個人信譽不好,你接著給他幹只能是越陷越深。

3、手上多留下一些證據,有合同的一定要留好,沒有合同的也要留下工資發放時的相關材料,同時保留好平時的工作服、工作牌等能證明在工地幹過活的物品,以備不時之需

4、雖然老闆發工資天經地義,但也要做到相互理解,有些情況不是老闆不發,而是真的沒有辦法,上面沒有撥款,他也非常為難,如果你跟的這個老闆信譽不錯,這樣的情況,還是需要多多理解一下的!

雖然題目中的主人翁不一定能看到,但希望看到的你身邊如果有這樣的農名工朋友,請將你覺得不錯的保障自身權益的方法與他們分享,同時也希望各位看過的朋友能在留言區寫下你覺得可行的辦法,幫助我在下次回答類的問題時能更全面的!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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