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3月25日電 據日經新聞中文網3月23日刊登文章《中國打造知識產權“一帶一路” 日本應學》。文章內容如下:中國正在積累專利等知識產權,正在邁向在產業實力方面超越日美歐的“知識產權強國”,其舞臺是本國市場以及 “一帶一路”構想的沿線國家。

2017年3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定索尼移動通信(中國)公司的便攜終端侵害了中國通信技術公司西電捷通的專利,要求索尼停止銷售相關產品並支付約900萬元賠償金。

索尼被判定侵權的專利是被稱爲WAPI的中國自主無線LAN標準。專利申請代理人劉昕表示,中國政府將WAPI定爲國家標準,要求便攜終端必須採用。

日美歐韓等的通信設備一般採用國際電信聯盟(ITU)規定的國際標準。而在中國,必須另外適配國家標準,還要向中國企業支付專利授權費,因此日本企業在競爭上處於不利地位。

中國已是“專利申請大國”。2016年專利申請達到133萬件,全球份額超過4成,是當之無愧的首位。此前居首位的日本則逐年減少,2016年僅爲31萬件。至於各種知識產權訴訟,中國每年達到13萬件,日本僅爲約500件,完全無法相比。

中國企業正加快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申請專利。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2017年中國在印度申請2724件,在俄羅斯申請1354件,在越南申請279件,較2012年分別增至2~3倍。在新加坡申請643件,增至近4倍,在法國申請144件,增至近3倍。

2016年09月09日,第十屆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暨知識產權保護與創新高層論壇在大連啓幕,展會首設“一帶一路”國際展區。@VCG

按絕對數量來看,日本企業在相關地區申請的專利仍然超過中國,但差距正在迅速縮小。從中國的申請企業來看,小米和華爲等通信相關企業呈現出壓倒性的存在感。

瞭解中國知識產權戰略的代理人黑瀨雅志表示,“對於知識產權保護不完善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國)政府和民企正攜手有計劃地採取行動,包括通過研討會加以啓蒙等。或許是希望在各地能掌握通信基礎設施的平臺”。

日本的情況如何呢?2002年日本提出“知識產權立國”,本應舉政府和民企之力通過知識產權推進產業振興。

日本的新幹線車輛和中國高鐵車輛

但是,在稱得上是國策的交通基礎設施出口方面,生產商川崎重工業並未在海外申請重要的新幹線相關專利。結果,在其技術轉讓對象中國高鐵企業自2010年前後起作爲強有力競爭對手崛起時,川重無法藉助專利爲武器來對抗。

由於日本企業大量申請的專利包含很多應在工廠內保密的製造技術,日本政府2007年前後警告產業界減少申請。但企業反應遲緩,技術通過專利公開信息流向了中國和韓國的企業。不得不說日本政府和企業行動不協調,存在疏忽。

日本前專利廳長官荒井壽光表示,“10年前,中國政府相關人士曾向我們請教知識產權政策,他們謙虛地學習了日本”。黑瀨斷言稱,“如今關於知識產權,日本應該學習中國”。如果日本不正視現實、採取根本性舉措,彼此的差異將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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