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市民田先生向我們反映,自己2017年賣出去了自己的麪包車,由於沒有完成過戶手續,不僅自己無法申請廉租房,從2018年到現在,車輛還產生了四條違法信息,總共被扣9分,罰款600元。面對這樣的“後遺症”,他是非常鬱悶。

  田先生對記者說,因爲家裏的麪包車長期閒置。2017年4月,他託朋友找到買主李某,並以5000元價格將車輛賣了出去。

  西安市民 田先生:在魚化寨二手車交易市場門口 他說他是二手車交易市場的 當時和我簽了個協議 錢當時就給我付了 就是把協議簽了之後 我們雙方約定第二天到車管所共同去辦理過戶手續

  可當第二天田先生來到車管所的時候,卻沒有見到李某的身影,田先生立刻聯繫李某,李某卻說他可以託人辦理過戶手續。

  西安市民 田先生:(他說)他們經常辦這個事情 有自己的途徑和關係 可以辦這個事情 如果自己在過戶不了的情況下 需要我協助的話 (再)聯繫我 叫我一塊兒去

  田先生覺得這樣挺省事兒,就沒再過問。到了2017年年底,田先生需要在雁塔區申請一套廉租房,工作人員需要他提供名下是否有車輛的相關信息。他這才意識到車輛還在自己名下,再找李某對方說已經辦理了過戶,而田先生在車管所查到車輛並沒有完成過戶。到了今年,田先生髮現這輛麪包車又出現了四條違法信息,可李某卻聯繫不上了。在採訪過程中,田先生再次撥打了李某的電話。

  西安市民 田先生:這個車現在根本就沒過戶 我在交警這邊查過 還在我名下。李先生:是不是 關鍵我現在也不知道 那咋弄 過戶我現在都不知道車在哪兒。那你意思這事兒你現在不管?李先生:我現在人不在西安 給你說當時過完戶我就把合同都扔了

  隨後,田先生來到西安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告訴他這種私下交易車輛的行爲很容易造成這些問題。

  西安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 法制員 王樹鵬:新車主對他的車輛沒有進行轉移登記 就是老百姓說的過戶 要是發生事故責任還得由田某承擔 所以要提醒市民以後車輛在交易完成以後 督促新車主對車輛進行過戶(還有)車輛不要進行私下交易 以後可能引起雙方權益都得不到保障

  工作人員同時提醒田先生,可以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問題。因爲田先生與買主簽訂有購車協議,其中也明確約定自車輛交付使用之後,由乙方也就是李某來承擔車輛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

  陝西洪振律師事務所 律師 馬晨:根據我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 自交付時發生法律效力 機動車也屬於動產 因此受讓方在實際交付車輛之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以及承擔由此產生的違法行爲 田先生與受讓方可以繼續進行溝通 如果受讓方仍拒絕辦理過戶手續 在這種情況下田先生可以蒐集相關證據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第一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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