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是同濟張鬆老師的隨筆集,共有城市記憶、城市遺產、城市保護、城市更新和城市覺醒五個板塊。因為是發表在報紙等刊物上面的文章,因此本書更像是針對外行人的一個科普,對於專業的人來說大多數觀點有老生常談的感覺。但是讀來也不乏一些新的感受。

  • 城市記憶

和已經被廣泛認同的觀點一樣,本書反覆提到:空間和記憶是依附的。」歷史城市的街巷肌理、生活景觀是人類文化的產物和創造性的積累,也是社會集體記憶所在,城市街巷和建築的穩定性,可以保持市民集體記憶的延續性。「

談及各個城市流行的「復古」的時候,作者總結出四大假古董泛濫的類型:拆真造假、東施效顰(周邊)、重現輝煌、無中生有。人們一般批判的是前兩種,而對後兩種不置可否。但是也要警惕後兩者在對物質空間的重塑背後暴露的價值觀問題:歷史如果是可以任人打扮的,我們似乎總想再現某處的「輝煌」,而否認了平凡或是醜陋的意義。西安的皇城復興計劃或是如此。

假古董之於真跡,缺少的是品質、細節和歲月痕跡。從法理上講,很多地方的做法已經違法:《文物保護法》明文規定「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

  • 城市遺產

在城市遺產一章,作者指出不應當只注重宮殿寺廟等歷史建築,也要注重近現代的工廠民居等。」城市土地不僅具有經濟效益,更具有生態效益、景觀效益、社會效益、文化效益。文物不只是具有歷史價值的實物,還應包括任何具有文化意義的物質形態——城市空間、生活場所、歷史環境。「

近來,遺產保護也應當覆蓋建築遺產、鄉土遺產、工業遺產等「普通」遺產,遺產的識別、認定也不應只是以時間為標準,而是要涉及與公共歷史(public history)相關的更加廣泛的類型。

在歷史城區裏,歷史環境是否安全、是否適宜繼續生活居住,也是判定其優劣的必要條件。歷史城區應當要與時俱進,在其中導入現代生活條件,增強其抵抗現代社會消解傳統社羣生活方式的力量,避免其在發展浪潮中被淘汰。

  • 城市保護

名城保護可以理解為:為了降低文化遺產和歷史環境衰敗的速度而對變化進行的動態管理。

這裡作者提出了一個問題:「名城保護制度是保護城市,還是僅僅保護歷史街區,抑或只是保護文物古蹟和歷史建築?」我們是否應該將城市簡單割裂為歷史城區和現代城區?

那麼答案也就很明朗了,名城當下及未來的建設發展也是應當納入名城保護之下的,而並不是簡單的幾個歷史片區或是名勝古蹟的標本式保護。歷史地區之於城市,有助於社會平衡、社會整合和社會混合。

「歷史文化名城的整體性保護不僅涉及物質空間環境的問題,還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歷史城區生活環境的改善與提升以及社會網路結構的維持和培育等重大課題。」城市歷史街區保護與民生改善緊密結合,歐洲的做法是以民為本,例如房屋維修補貼50%,或是將這類住宅提供給低收入者和學生。

  • 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城市復興、城市再生→有機更新(吳良鏞-菊兒衚衕)

現代城市更新始於二戰之後歐美各國對城市不良地區的改造,美國1949年通過《住房法》,標誌著城市更新運動的開始。但因為效率導向過於強大(與我國當下情況一樣),本應解決城市問題的運動卻導致了更多的城市問題,於是1973年美國政府終止了這一運動,以「住房與社區發展規劃」取代了「城市更新規劃」。

在城市更新這一概念下,我們經常提及的「存量規劃」也應當辨析:存量指的是土地還是建築?這對於我們更新的方式有著截然不同的導向。

  • 城市覺醒

城市需要覺醒,是因為當下城市發展進入了誤區。

城市出現的諸多敗筆,可以歸納成三大成因:一是對城市的認識出現了偏差,對於一個「好的城市」的認識價值觀有偏差;二是城市規劃成為權利手中的筆,缺乏公眾參與;三是城市土地被視為帶來經濟效益的唯一資源,忽視其他的價值。

文中提到中國人的思考是一種「視覺性思考」。我們簡單地將一件事物的外在表現賦上唯一的特徵定義,例如路寬樓高即是發達。城市規劃師的職責是構造「可居住的(habitatual)世界」,而走路、觀看、思考都是居住的方式。

中國城市的覺醒,需要的不僅是官員專家的覺醒,更需要的是市民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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