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兒童樂園和蹦牀館越來越多,很多不合規的場地也非法搭建這些項目,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所以在選址和設備入場後的消防檢查是必不可少。下列是消防檢測時,會檢查的細則。

1、檢查

  內容消防建築項目(含裝修)是否經過消防部門審批和驗收;  審批開業前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投入使用。2、建築

  防火裝修是否採用難燃(非燃)材料;

防火分區、防煙分區是否按規範要求設置;  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是否行使要求,是否暢通;  疏散門是否向疏散方向開啟、防火捲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  建築周圍消防車道是否暢通。3、消防  室內、外消火栓有無埋壓圈佔現象;  自動報警、滅火裝置、防排煙系統是否靈敏有效;

設置在地下建築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是否設置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防排煙設施是否定期檢測;

滅火器材配置了明顯的疏散指示標示;

重點部位是否設置了明顯標示;

是否按要求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事故廣播系統;

消防控制室有無專人值班和值班記錄,操作人員是否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消防設施是否落實了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滅火器材配置各類、數量是否符合規範要求。4、火源  電源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是否經經過審批; 電氣線路敷設是否穿管,照明線路與營業線路是否分別設置; 消防用電設備是否採用單獨供電迴路;  觀眾廳內是否有吸煙和明火照明現象;

  禁煙部位有無吸煙和明火照明現象。

5、消防  組織是否簽定了《消防安全責任書》、是否明確了各自消防責任;  是否建立了義務消防隊;  是否制定了滅火預案、應急疏散方案、是否定期演練,是否配備了人員疏散保護裝置;  有無防火巡查。6、宣傳  教育是否簽定了《消防安全責任書》、是否明確了各自消防責任;  是否建立了義務消防隊;  是否制定了滅火預案、應急疏散方案、是否定期演練,是否配備了人員疏散保護裝置。

7、安全

  管理是否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61號令;  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重點單位是否建立了消防檔案;  是否制定並落實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逐級崗位責任制;  是否聞單位自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措施;  火災隱患是否按期落實整改或整改期間有無消防安全措施;  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營業時是否超過覈定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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