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中VOCs污染物是人為源和天然源排放到大氣中有機化合物-非甲烷烴類的總稱,目前正受到日益廣泛的關注。VOCs的控制技術基本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預防性措施,第二類技術為控制性措施。

一、VOCs廢氣處理簡介

(一)來源

大氣中VOCs污染物是人為源和天然源排放到大氣中有機化合物-非甲烷烴類的總稱,目前正受到日益廣泛的關注。

全世界在空氣中檢出的VOCs已經有約150餘種,其中有毒的約80餘種。人們關注的大氣中的VOCs主要來自人為污染源:即生產工藝過程排放。這些工藝過程包括:石化廠、煉油廠及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

有機溶劑的相關行業,如塗料生產、塗裝、印刷、製藥、皮革加工、樹脂加工等。

(二)危害

VOCs是強揮發、有特殊氣味、有刺激性、有毒的有機氣體,部分己被列為致癌物,如氯乙烯、苯、多環芳烴等。其危害主要有:

(l)在陽光照射下,NOx和大氣中的VOCs發生光化學反應,生成臭氧、過氧硝基酞(PAN)、醛類等光化學煙霧,造成二次污染,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統,危害人的身體健康。這些污染物同時也會危害農作物的生長,甚至導致農作物的死亡。

(2)大多數VOCs有毒、有惡臭,使人容易染上積累性呼吸道疾病。在高濃度突然作用下,有時會造成急性中毒,甚至死亡。

(3)大多數VOCs都易燃易爆,在高濃度排放時易釀成爆炸。

(4)部分VOCs可破壞臭氧層。

(三)污染控制技術

VOCs的控制技術基本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是預防性措施,以更換設備、改進工藝技術、防止泄漏乃至消除VOCs排放為主,這是人們所期望的,但是以目前的技術水平,向環境中排放和泄露不同濃度的有機廢氣是不可避免的,這時就必須採用第二類技術。

第二類技術為控制性措施,以末端治理為主。末端控制技術包含兩類,第一類是非破壞性方法,即採用物理方法將VOCs回收;第二類是通過生化反應將VOCs氧化分解為無毒或低毒物質的破壞性方法。

對於比較高濃度的或比較昂貴的VOCs宜採用回收技術加以循環利用。常用的回收技術主要有吸附、吸收、冷凝、膜技術等。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廢氣處理的控制技術包括直燃焚化法、觸媒焚化法、活性碳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等。

有機廢氣的處理方法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回收法。就是通過物理方法 ,在一定溫度、壓力下 ,用選擇性吸附劑和選擇性滲透膜等方法來分離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 ,主要包括活性碳吸附、變壓吸附、

冷凝法和生物膜法等;另一類是消除法。消除法是通過化學或生物反應 ,用光、熱、催化劑和微生物等將有機物轉化為水和二氧化碳 ,主要包括熱氧化、催化燃燒、生物氧化、電暈法、等離子體分解法、光分解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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