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到了三十歲婚戀價值就大打折扣,男性到了三十歲則完全不受影響。因為不公平所以起碼結婚時候還是要保障自己的權利的。


過不過分的不重要,沒有房結婚了住哪裡呢,有了孩子讀書怎麼辦呢!

暫時不買可以,但是孩子上學前得有房吧,至於地段面積什麼的,都好商量呀!

不然結婚就僅僅是為了兩人合法同居嗎,不考慮別的了嗎!


男人還擔心結完婚房子分女人一半之後女人另尋新歡呢

所以這事無解

真無解


其實真不過份,身邊兩個女同學例子,且不說愛不愛這種感謝東西,一個嫁給稍微有錢點的大幾歲的人,結婚就直接置房置車了;另一個嫁給同屆同學了,家裡都是普通家庭,結婚幾年時間就在攢首付,買房時也掏空雙方家庭的積蓄。以上這些都是發生在小十年間。

現在回頭看來,嫁給有錢的同學,幾年來同同學們分享的她的生活是:怎麼教育孩子、去哪旅行、怎麼提高自己、如何創業等等。

而嫁給普通家庭的同學幾年萊分享的生活是:房地產市場怎麼還不跌落,孩子學位問題,一日三餐等等。

十幾年時間,兩個女性站一起,很容易發現歲月的痕跡在誰的臉上體現的更多,為什麼?生活超心啊!

所以,要求男方買房不過分,至少要有短期買房的能力。難道結婚是為了湊份子過日子?


他買不買房在新婚姻法出臺以後和女的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婚前全款買的離婚了和你沒關係,貸款的只是把婚姻存續期間的付款返還給你(你還要證明是幫他還款了)——最明智的做法是自己買房,然後讓他和你一起還!不然將來你父母的遺贈還要給他分一半!(除非特別說明遺贈你一個人的),而他父母的只要沒特別說明你也有一份,那麼離婚的話還是全歸他!所以,買不買房真的沒那麼重要了!


不過分。

不買房睡哪裡呀?

說的好像不用一起還房貸一樣…

全款嗎?

說的好像不裝修一樣……

裝修不用我掏錢?

說的好像給多少彩禮一樣……

全款裝好給彩禮?

說的好像大哥高富帥一樣……

男方高富帥?

說的好像高富帥真的會看上我一樣……


我一直認為義務和權利是相輔相成的,如果女生有要男生買房子的權利,那就有做家務,生孩子,伺候公婆的義務,不要一邊說要男生掏空家底買房子,一邊說不生孩子要獨住公婆生病都不看一眼,人家花這麼多錢娶你何用?愛情?有愛情非要有房子才結婚?


有能力的女人應該婚前給自己買套房,婚前要求男方買房那房子你也就是不花房租住一住,即便離婚也跟你沒多大關係。


不過分,有要求可以提。


買不買房看的是經濟實力,再說一個房子算什麼保障啊。就算離婚,房子也不給你,就算給你了,貸款壓力你承受的起?如果倆人情投意合,也不必過於強求。


不過分!

希望男生都回答不過分!

女生都回答過分!


不過分

知乎上看的,雙方均婚前首付一套婚後還款,女方覺得沒保障,女方母親要求男方房子寫女方一個人名字

那個問題一直圍繞男方房子歸屬問題糾纏不休

我就沒整明白女方哪喫虧了?我覺得這挺平等吧


不過份啊,房子算是基本條件了吧,如果沒有男方沒有條件,那如果感情好的話,也可以以雙方的名義共同努力一起買房,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啊


如果你給他生孩子,就一點也不過分了!


要求男方買可以。前提是女方你也得有同樣買得起房的資本。婚姻是公平的。門當戶對,大家不累。


過分。憑什麼就得男方買?你們一起買不好嗎?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自己買不起就不要要求對方要買得起。


看男方誠意和經濟能力


不過分,感情是基礎,物質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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