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徐國勇(左1)1日與行政院長蘇貞昌出席戶政日慶祝活動。(林詠青 攝)

內政部長徐國勇(左1)1日與行政院長蘇貞昌出席戶政日慶祝活動。(林詠青 攝)


警政署長陳家欽提早退休,6月30日將署長位置交接給高雄市警局長黃明昭。外界盛傳,陳家欽「被退休」的導火線是高階人事案意見與內政部長徐國勇不合,徐國勇今天(1日)強調,高階警察人事本來就屬於內政部長權責。

警政署前署長陳家欽6月30日完成署長交接儀式,當晚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首度證實在人事案意見與層峰不太一樣。陳家欽表示,自己一向秉持專業原則提出建議,但難免會遇到「人情交換」的事情。他也坦承自己與內政部長徐國勇,在人事安排的討論中偶有不合。

內政部長徐國勇1日出席戶政日慶祝活動時,特地列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條文受訪強調,法律明白規定警察人員由內政部管理,高階人事就是部長的權力,並反問「我的東西我還喬?」徐國勇說:『(原音)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是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21條規定的非常清楚,警監以上全部由內政部遴任;警監以下、也就是警正或警佐,也就是兩線四以下,也是由內政部遴任,但內政部可以交由直轄市政府去遴任。所以我想,法律規定的這麼清楚,權力本來就是我內政部長的,我喬什麼?我的東西我還喬?這實在是……。』

徐國勇指出,署長針對人事案可以提出建議,但部長不需要照單全收,因為治安的成敗內政部長要負責、行政院長也要負責,因此警察人事權行政院長也有絕對的權力,呼籲外界不可倒果為因、因果錯亂。此外,徐國勇也嚴正駁斥有高層喬人情的說法。

外傳行政院長蘇貞昌事必躬親,常有「大院長、小部長」的說法,徐國勇對此回應,部長有部長的高度,院長有院長的高度,他已擔任部長4年,不會把部長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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