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換一種方式加保 太平佳倍保保險產品計劃「少花錢、辦大事」

文/李致鴻

問題是時代的口號,保險產品的設計也需要緊貼市場和消費者需求,這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

太平佳倍保保險產品計劃包括太平附加佳倍多次重度惡性腫瘤疾病保險、太平附加佳倍兩全保險兩款產品,均為附加險,需與主合同搭配投保。該計劃通過解決「5年生存率快速提升,長期生存需要高昂費用」、「大眾客戶加保成本高,高端客戶加保空間少」、「出險年齡趨於年輕化讓消費者、後重疾階段的保障空白」等痛點,在設計上實現「多次賠、定期給、全額付」,強化高發疾病終身保障,讓消費者「少花錢、多辦事;花小錢、辦大事」。

解決加保難題細節彰顯溫度

從重疾客戶的保障需求看,隨著醫療水平的提高與越來越多的重疾被攻克,重疾患者帶病生存逐漸成為常態。國家癌症中心發佈的數據顯示,以最常見的癌症為例,近十年來我國癌症5年生存率已經從 30.9%上升到40.5%。 未來10年,半數患癌者都將生存超過5年,根據《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的要求,到2030年,我國總體癌症5年生存率將不低於46.6%。此外,從國際經驗看,隨著社會發展,惡性腫瘤5年存活率也會越高。這也意味著,惡性腫瘤5年生存率正在快速提升,長期生存需要更多的費用支持。

與此同時,大眾客戶加保成本高,高端客戶加保空間少。在現有產品供給中,35歲客戶如果想要加保50萬元保額的太平人壽福祿順禧,每年需交保費17350元(20年交),面對這筆較高的費用,客戶往往會放棄,退而選擇逐年加保;而大量高端客戶的重疾保障已經達到保額上限。

此外,出險年齡趨於年輕化,後重疾階段的保障需要重視。由於目前的重疾產品多為重疾單次賠付,一旦出險賠付後,客戶將因為不符合健康告知很難再購買新的重疾產品,擁有新的重疾保障。

針對這些痛點,太平佳倍保保險產品計劃在設計上實現「多次賠、定期給、全額付」,強化高發疾病終身保障。

自2021年2月1日起,新定義重大疾病保險時代正式開啟。為此,這款保險產品既可附加在老定義重疾合同,豐富老保單保障;也可附加在新定義重疾合同,升級新保障責任。

細節體現溫度。初次確診患上主合同所定義的一種或多種重大疾病,豁免「太平附加佳倍多次重度惡性腫瘤」的剩餘各期保險費,同時附加合同繼續有效。

分類間隔也更加科學,額外第一次惡性腫瘤保險金設置兩種間隔期。主合同因被保險人確診惡性腫瘤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附加佳倍多次」的間隔期為180天 ;主合同因被保險人確診惡性腫瘤:「附加佳倍多次」的間隔期為5年 。

對於惡性腫瘤的新發、復發、轉移和持續存在四種情況實現全覆蓋,為戰勝「惡性腫瘤—重度」 提供經濟支持。

回饋新老客戶強化終身保障

實際上,通過兩個理賠演示案例,可以更好地理解太平佳倍保保險產品計劃的「實惠」所在。

案例一:2020年,31歲的張先生為自己購買了」太平福祿終身重大疾病保險」,50萬元基本保額。 2021年,32歲的他通過身邊太平代理人瞭解到「佳倍保」,當即決定為自己加保50萬元保額 「太平附加佳倍多次重度惡性腫瘤疾病保險」,並搭配」太平附加佳倍兩全保險」。

假如40歲時,張先生初次確診I級甲狀腺癌(屬於老定義下的重大疾病) ,他可以通過太平福祿獲得重大疾病保險金賠付50萬元; 「附加佳倍多次」後續保費豁免;「附加佳倍兩全」後續保費需要繼續繳納;「太平福祿」 保障終止;「佳倍保」計劃保障繼續有效。

I級甲狀腺癌治癒後,75歲時(間隔期已滿5年) 張先生又確診罹患肺癌(符合「惡性腫瘤---重度」 定義) ,他可以通過「附加佳倍多次」獲得額外第一次惡性腫瘤保險金50萬元;「附加佳倍多次」現價降為0,產品繼續有效。

經過積極治療,張先生肺癌治癒,並生存至80周歲,他還可以通過「附加佳倍兩全」獲得滿期保險金約12.8萬元,相當於「佳倍保」計劃實際已交保費;「附加佳倍兩全」保障終止;「附加佳倍多次」 繼續有效。

85歲張先生新發肝癌(符合「惡性腫瘤---重度」 定義) ,這次他通過「附加佳倍多次」獲得額外第二次惡性腫瘤保險金50萬元;該附加合同終止。

案例二:50歲的王先生在太平人壽的累計重疾保額已達60萬元,仍覺不夠,但繼續購買重疾險可能需要體檢,單重疾責任的保障產品20年交費率也接近2.3萬/年。2021年,他了解到「佳倍保」產品計劃不累計風險保額,於是決定為自己加保50萬元保額 「太平附加佳倍多次重度惡性腫瘤疾病保險」,並搭配了」太平附加佳倍兩全保險」。

55歲時,王先生初次確診急性心肌梗塞,他通過原有的重疾保險獲得重大疾病保險金賠付60萬元; 「附加佳倍多次」後續保費豁免 ;「附加佳倍兩全」後續保費需要繼續繳納;「太平福祿」 保障終止;「佳倍保」計劃保障繼續有效。

急性心肌梗塞治癒後,58歲時王先生又確診罹患胃癌 (符合「惡性腫瘤---重度」 定義) ,他又通過「附加佳倍多次」獲得額外第一次惡性腫瘤保險金50萬元;「附加佳倍多次」現價降為0;產品繼續有效。

5年後,王先生仍生存,但癌細胞轉移至肝臟,罹患肝癌 (符合「惡性腫瘤---重度」 定義) ,於是他通過「附加佳倍多次」獲得額外第二次惡性腫瘤保險金50萬元,該附加合同終止。

經過積極治療,王先生癌症治癒並生存至80周歲,通過「附加佳倍兩全」獲得滿期保險金約35.2萬元,相當於「佳倍保」計劃實際已交保費,該附加合同終止。

這些太平的老客戶,通過太平佳倍保保險產品計劃,實現了「多次賠、定期給、全額付」,強化高發疾病終身保障。這也是保險產品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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