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一個月內走人。

沒什麼不能馬上走的。

如果給原公司面子就是離職後還時不時幫忙擦一下屁股,一般擦上半年一年的也就仁至義盡了。

不給面子就是一個月內交接完。

想啥時候辭職主要看能不能拿到年終獎,啥時拿到新offer,別的都不需要考慮。


如果還沒找到合適的工作,年後辭職。

已經找到合適的工作,不能年前入職的,可以先提辭職申請,年後離職。


可以先提出離職的想法,讓領導好重新招人或者安排人來跟你交接工作。


先找新工作呀。


年後


沒有離不了人的工作。


新工作找好了嗎?看看自己的哪個收益大決定。這又有什麼糾結的


建議年後,慢慢辭舊的,一邊找新的唄


年後比較好,


年後辭職,既不影響獎金,又不影響工作交接!


1、年終獎拿了沒有?

2、下家找好沒有?

3、想離職的原因是什麼?想想換份工作是否能夠解決?

4、公司有沒有什麼值得留戀的地方?工作有沒有可以發展的空間?現在的公司有沒有可以替換的崗位?

上面的4個問題都想好了確定還是想走建議再提離職,最好是能找到下家了再走,疫情期間新工作不一定能很快找到。確認要走了建議先把手頭的工作梳理好,不要給接任者留下太大的麻煩,圈子就這麼大,離職見人品,站好最後一班崗,大家好聚好散。


再補充一下,就是公司也沒啥年終獎什麼的,年初要先停一段時間,不急找工作,想儘快離職的話,是不是現在辭職會好一點呢?


看年終獎啥時候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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